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主要抓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各种社会改革和
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制定和实施了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0—1952年,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主要是在经济部门开展增产节约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大力发展生产。在企业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建立生产管理体系;恢复和发展私营经济,壮
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社会改革主要抓了整顿金融和稳定物价;结合“五反”打击哄抬物价
的不法商人,教育私营工商业者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加强金融和物价管理,国营商店带头按
照统一价格出售商品,保持了物价的稳定。国民经济很快得到恢复,生产有所发展。
在国民经济恢复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根据“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政府“以间接计划为主,以直接计划为辅”,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本县经济进入计划管
理轨道。同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精神,本着“自愿互利”
原则,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开展互助合作运动。至1955年,全县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50余个。同年末,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3月末,实现由个体到
手工业合作社集体经济体制的变革。全县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
本完成。1957年初,全县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57个,农户入社率98%。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
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推动了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大力发展。1957年,全民所有制
工业企业由1953年的10家增至15家;工业总产值由1953年的466.9万元增至563万元,比1949年
增长1.4倍;农业总产值3 368万元,比1949年增长35.8%,比1953年增长 4.9%。“一五”期间,
全县经济建设投资累计149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24.6%。其中工业建设投资39万元,占经
济建设总投资的 26.2%,初步形成以黄金、煤炭、机械、粮油加工为主的工业生产基础;农业
建设投资110万元,占73.8%。农作物总产累计 50.53万吨,其中粮食总产32.07万吨,占63.5%。
财政总收入累计635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累计7 908.7万元。
“一五”期间,本县用于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投资累计 183万元,占同期
财政总支出的30.2%。1957年末,全县有小学159所,中学1所;有卫生医疗机构4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