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第五节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县革委工作出现新局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上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进行经济调整。
全县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城
镇建设等各项事业迅速发展。
1977年进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当年农业总产值6 278万元,比1976年增长15.7%;工业总
产值4 916.1万元,比1976年增长25.2%。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人民政府将工作重
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农业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草案)》和
“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指示,确定了“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
适当集中”的方针,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在保证粮食产量逐年提高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林牧副
渔业,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1979年全县有 119个生产队搞承包到组,实行生产责任制。同时,
开展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开始推行农副产品商品化的经济改革。1981年柳树公社万水大
队首先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1983年末,全县各公社均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
包责任制,涌现出一批“专业户”和“重点户”。全县 16个公社833个生产队的58 853户农民,
有 799个队的55 860户农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占农村总队数的 95.9%、总户数的
94.9%。 1985年以后,在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逐步深化农业改革,完善统分
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逐步形成“粮、多、企”发展格局,使农村经
济协调发展。90年代初,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乡镇企
业,使“粮、多、企”格局向“企、多、粮”结构过渡。至1992年,基本形成“企、多、粮”
三元化的经济结构。农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6 625.2万元增至35 645万元,增长4.4倍;农作物
总产由1978年的15.o8万吨增至26.99万吨,增长79%,其中粮食总产由1978年的13.49万吨增至
17.1万吨,增长26.8%。
工业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确定了“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挥优势,
促进联合,把经济搞活”的指导思想,进行工业结构调整。1980年根据企业实际,停办一批、
转产一批、发展一批。重工业以发展黄金、煤炭、电力、水泥、白灰和砖瓦为目标;轻工业以
发展纺织、陶瓷、木器、橡胶、食品和化工为主,坚持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
市场经济的作用。扩大企业自主权,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改革经济管理体制。通过挖潜、革
新、改造和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改外延扩大再生产为内涵扩大再生产。积极推
进企业内部改革,解决企业吃国家、个人吃企业 “大锅饭”的弊端。 1984年贯彻省委提出的
“定、放、限、联、关”方针,继续开展企业调整和整顿。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控
制长线产品。增加短线产品,开发适销对路新产品。鼓励企业开展横向联合,引进资金、技术
和人才,结合本地资源优势,走联营发展之路。1985年在工交企业颁布给企业“松绑”的22条
规定,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深化企
业内部配套改革,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内部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等制度改
革,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使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利益相结合;推行股份制、
租赁制和承包制,实行优化劳动组合。至1992年,全县已有 200多家企业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
作制,共吸纳股金6 000多万元。当年工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5 048.9万元增至43 361万元,增
长7.6倍。全县财政总收入由1978年的 1 272万元增至7 790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1978年
的7 772.9万元增至31 225.5万元,分别增长5.1倍和3倍。
城镇建设大力加强,建设资金逐年增加。“五五”、“六五”时期,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投
资累计188万元,比“三五”、“四五”时期增长1.2倍。1989—1992年,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投
资1 279万元,是“文化大革命”10年投资额的13.7倍。1992年,县城林口镇有主次干道 17条
30.9万平方米,其中水泥白色路面和沥青黑色路面 9.5万平方米;10条主要街道、两座立交桥
共有路灯353盏;有办公、营业、生产、综合等公共事业楼60余栋 12万余平方米;公私住宅共
80余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2平方米;有净水厂、清水池各1座、输水主管道50公里,夏季
日供水4 000吨,冬季日供水2 000吨;有公厕155个,其中铁路公厕 33个、地方公厕62个,机
关企事业单位公厕60个;环卫站有各种机动车11辆、垃圾箱(点)580个,年清运垃圾5万吨、清
掏公厕 7.2万吨。县城基本改变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上厕所难、行路难、吃水难、住
房难的状况,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日益加强。1978年县政府开始落实知
识分子政策,对“反右”、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
全部予以平反昭雪。80年代以后,知识分子待遇逐步改善。1982年全面调整工资,教师工资普
遍晋升1级。县政府为教师解决 30户住房。1983年开始发放科技津贴。1984年安排教师子女24
人就业。1985年全面实行工资改革,职工人均月工资增加20元。1987—1990年,共为教师解决
37户 148口人的“农转非”户口。文体卫生设施不断增加,1978—1992年,新建或扩建了林口
影剧院、林口铁路地区俱乐部、工人俱乐部、新华书店、图书馆、中医院、县医院住院部、牙
病防治院、妇幼保健站和体育场。教育事业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
中等教育初步发展。1992年,全县有小学311所,其中朝鲜族小学14所,聋哑小学1所;中学28
所,其中朝鲜族中学 1所,职业中学(与农技高中合一)1所;中专1所;各类成人教育和实用技
术培训学校200余所。有科研机构20个,其中事业 3个,企业17个;科技协作组织428个。有卫
生医疗机构403个,其中县直11个,乡镇31个,村屯288个,企业部门41个,个体诊所32个。1979
—1992年,县财政用于科技、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13 088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