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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历届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章 历届政治协商会议



  政协全体会议由全体政协委员参加,每年在县城召开 1次。除各届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
主持会议外,届内各次会议均由县政协常务委员会主持。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县政协主席、副主
席和常务委员;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有关决议;参与本县重要问题
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