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政协常务委员会

第一节 政协常务委员会



  

  政协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一般情况下,每季召开一次常委会议,
由主席主持。其职能是召集并主持政协全体会议;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上级政协所
作的决议;执行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主持会务工作;决定县政协工
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