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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组

第二节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组



  

  1981年 8月县政协成立后,设学习委员会和政协工作组。1982年增设提案委员会、文史资
料征集委员会,改政协工作组为工作组委员会,下设工交科技、农林、工商财贸、医药卫生、
教育、文体新闻、群团法制、民族宗教及归侨 8个工作组。1991年撤消工作组委员会,分别设
立经济科技委员会、祖国统一文卫法制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 1人,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由政协常务委员会决定。各专门委员会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视察以及其他各项活动,定期向常务委员会
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