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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职工生活福利

第七节 职工生活福利



  

  县工会于1952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全县职工生活福利待遇状况,建立和完善了职工生
活福利管理制度,要求企业按规定严格执行政务院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1954年县工会补
助20个基层单位131名职工3 700余元,使特困职工生活状况有所改善。1956年,为贯彻中央勤
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县工会协同有关部门做出职工宿舍自建公助决定,得到广大职工拥护。
同年,为解决职工一时之难,在基层工会开始成立互助储金小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为使困
难职工安心生产,县工会多次拨出专款加以救济。1962—1963年,各级工会共为 1 442名生活
困难职工补助42 950元。1963年103个基层工会均建立互助储金委员会或小组,参加人数4 609
人;1965年增至6 972人,储金39 600元;1966年增至7 610人,储金7.9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工会恢复补助困难职工和互助储金制度,并组织开展送温暖活
动和帮贫扶困工作。1980年有252个基层工会12 636人参加互助储金会,储金22.35万元。1981
年,县工会主动与企业行政取得联系,协调解决职工住房难问题。此后两年内,全县42个单位
共为559户职工解决住房33 269平方米。1983年,219个基层工会有15 319人参加互助储金会,
储金21.59万元。1986年,全县共有退休职工管理组织180个,双退职工活动室 149个,管理人
员329人;全县成立送温暖小组101个,共做好事1 575件。1987年为扶持384户职工摆脱贫困,
县工会筹集资金 8.7万元兴办种植、养殖和服务行业经济实体,解决了部分职工家属的就业问
题,使196户贫困职工当年脱贫。1989年全县已建成职工食堂77个、职工宿舍 12个、小浴池23
个、企业托儿所 20个。1990年全县互助储金会发展到237个,储金63.9万元。全年使用解困资
金4.3万元;兴办经济实体 7个,投入资金38.1万元。1991年送温暖小组发展到316个,走访慰
问困难职工3 683户,慰问金额 8.87万元,解决实际困难1 376个;全年做好事1 907件。在夏
季抗洪抢险活动中,县工会发动职工为受灾群众捐款60余万元,捐献衣物 1万余件;组织抢险
突击队216个,抢救财产103件,价值 40余万元,抢救落水群众164人。1992年县工会贷款两万
元扶持奎山良种场34户贫困职工发展养殖业;为职工办理特困职工优待证74个;为 9户特困职
工的32名家属办理了“农转非”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