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检察技术
第六节 检察技术
根据全国检察技术工作要点,检察技术部门密切配合其他检察业务部门,积极开展现场勘
查、文证审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1990—1991年,共受理技术检察110件,其中检验鉴定103件,
文证审查7件。检验鉴定提供证据89件,提供侦查方向11件;文证审查改变原结论1件;出具检
验鉴定书41份,检验报告59份。
1992年受理技术检察74件,其中法医检验鉴定31件,文证审查两件,刑事照相22份,现场
勘查19件。所受理的案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共出具鉴定书25份,检验报告 6份,提供证
据30份,提供侦查方向 1件;文证审查后改变原结论两件。为本院摄制了反映工作情况的照片
21份;接待群众咨询45件次,其中询问法律依据的34件次,不服公安机关鉴定结论的 6件,询
问是否构成轻伤或重伤的5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