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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空设施

第六章 人民防空

第一节 防空设施



  

   一、709工程

  1969年3月15日珍宝岛战斗之后,上级战备部门拨款 30余万元,由县战备办组织在县城修
建防空地道工程。全长865米,宽1.5米,高1.7米,全部石拱结构。因1970年9月破土动工,故
名709工程。

   二、电动报警器

  在县城南山和烟厂,各设7.5千瓦电动警报器1部。

   三、电 台

  在人防办公室内,设5瓦电台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