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职称评定
第三节 职称评定
建国后,本县专业技术干部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和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但由于评定制度
不健全,大批专业技术干部职称长时期得不到晋升。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称评定工作中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职称评定工作恢复。1978年全县有职称的科技人员共68人。1979
年开始套改、考核晋升科技人员职称。至1983年 9月15日,全县有职称的科技人员达826人(不
包括教学人员),其中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115人,有初级技术职称的231人。1986年以后,
职称评定工作实现经常化和制度化,每年都有大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至1989年,全县有
职称科技人员达3 585人,其中事业单位2 396人,企业单位 1 189人。这些技术人员中,有高
级技术职称的65人,有中级技术职称的1 246人,有助理级技术职称的1 201人,有技术员级职
称的1 073人。1991年全县有职称的科技人员共5 929人,其中事业单位4 933人(高级58人、中
级1 046人、初级3 829人),企业单位996人(高级5人、中级 126人、初级865人)。1992年全县
有职称的科技人员共6 671人,其中有高、中、初级技术职称的人数分别为 87、1 390和5 19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