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思想品德 体育卫生 一、思想品德
1946年林口联合中学思想品德教育主要是排除伪满奴化教育影响,培养学生自制能力,以
期有益于国家和社会。50年代初,各校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思想教育,号召学生向黄
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志愿军英雄学习,开展捐献飞机大炮活动。1954年开展爱国主义、集
体主义、热爱劳动和自觉守纪教育。1955年开始学习与贯彻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守则》,号
召学生人人争做“三好”学生。1958年至60年代初,开始以“三面红旗” (总路线、“大跃进”、
人民公社) 为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和教育方针教育,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同时,
注意发挥团组织和家庭、社会对学生的教育作用。1963年以后,各校普遍开展学习雷锋和“南
京路上好八连”活动,通过板报、广播、标语等媒介大力宣传雷锋事迹;学生自发组成学雷锋
小组,在校内外争做好人好事。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生“停课闹革命”。大串联,破四旧,批判“封资修”。1967
年“复课闹革命”以后,学校教育以“阶级斗争为纲”;学生“反复辟”、“反回潮”、“批
判师道尊严”,向“白卷英雄”学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工作拨乱反正,开始进行肃清江青反革命集团流毒教育。1981
年县教育科增设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室,广泛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1982年3月5日,县教育科
召开“五讲四美”表彰大会,奖励先进集体 40个,先进个人303人。同年,全县中小学生共建
立送温暖小组1 546个,建立红领巾(青年)街189条,涌现出文明个人1 129人、文明班329个、
文明校40所,全县 80%以上学校杜绝违法乱纪现象。1984年以后,贯彻新颁布的《中学生守则》,
继续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和“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教育,加强道德法制和纪律
教育。1986年参加全市中学生理想演讲赛,本县第二中学孙洪伟获第六名,荣获蓓蕾奖。1989
年各校重点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教育,号召学生积极争做社会
主义“四有”新人。 4月,召开全县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现场会和研讨会,总结经验,树立
样板,探讨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1990年县教委把德育工作作为考核校长政
绩的重要内容,学校德育工作做到了“四有”:一是抓有组织,各校普遍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
组,分成党政两条线抓这项工作;二是做有遵循,教委统一翻印《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和省
教委制定的《德育工作细则》下发各校;三是讲有教材,除《纲要》和《细则》外,还根据社
会形势随时进行法律常识、交通法规等知识教育;四是学有榜样,各校普遍开展“学雷锋、学
赖宁”活动,并把四月定为“活动月”,使学校德育工作能坚持经常。同年,县第二中学、第
五中学等学校成立“家长学校”,以调动家庭、社会对学生的教育力量。1991年 8月,县教委
对部分中学德育工作三项内容(日常行为规范、国旗法执行、国情教育)进行抽查,发现县高级
中学“德育工作全员化”、第二中学“德育量化考核”、第三中学“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五中学“家长学校”、刁翎镇中学“国情教育”和古城镇中学各班自办的“手抄报”等把德
育工作渗透到学校管理的各个领域,收到明显效果。 9月,县教委召开德育工作总结暨表彰大
会,表彰一批德育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模范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
二、体育卫生
1946年林口联合中学开设体育课,每周两课时,以队列训练、球类游戏为主。1951年贯彻
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卫
生防疫工作。1954年开始进行“劳卫制”(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锻炼活动。1956年贯彻教
育部《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指示》和《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改进体育
教学工作。1960年中学配齐体育教师,做到充分备课,准确传授体育基本知识,坚持上好每一
节课。同时,组织开展业余体育活动,组建各种运动队和锻炼组,加强辅导,注重提高技术水
平。同年,各校成立卫生保健委员会,没有校医的学校责成专人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坚持开展
卫生知识教育;部分学校开始对学生进行体检,并采取措施防治沙眼、近视眼及季节性流行病;
在生产劳动中适当照顾有特殊情况的女学生;有住宿生的学校坚持做好食宿卫生工作,切实提
高学生健康水平。1963年各校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管理工作,坚持改善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
有效预防了流行病的发生。1965年本着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开展学校体育活动;
各中学做眼保健操形成制度。
1978年以后,重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受到重视。1981年,县直中
学基本建起校医室,配备专职校医,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并经常组织学生体检。此时期,制定
了“体育课堂常规”,体育教学恢复正常。1981年全县中学生体育达标率为 45%。同年,召开
全县田径运动大会和镇内中小学冰上运动会。1982年开始贯彻教育部《体育卫生工作暂行条例》。
同年高考,全县被体育院校录取 5人。1986年教学卫生与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所有中学配齐
了讲桌和黑板,班班建立“三角”(图书角、卫生角、体育角),校校实现“四化” (绿化、美
化、净化、香化)。 1988年林口县代表队参加全市中学生运动会,荣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参加
全市中学生摔跤比赛,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1990年开始贯彻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布的学校体
育和卫生工作的“两个条例”。1991年全县新建卫生室 5个、体育室11个,新增音乐、体育器
材 1 153件。同年,参加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林口县代表队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1992年
购进体育器材1 186件;体育达标率城镇中学为85%,农村中学82%;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
呈下降趋势。(附表25—3)
林口县部分年份中学教育情况表
表25—3 单位: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