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特殊教育
第五章 特殊教育
本县特殊教育指聋哑学校教育。
1959年 9月,本县创办聋哑学校。其办学宗旨是把聋哑青少年培养成具有社会主义觉悟,
达到小学文化程度,并掌握一定职业技能的残而不废的劳动者。60年代初,特殊教育事业初步
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政治运动影响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殊教育事
业重新受到重视获得较大发展。1959—1992年,聋哑学校共毕业学生 280人。其中1979年以前
毕业的80余人仅有城镇5人被劳动部门安排就业;1980年以后,县里每年固定安排3名毕业生就
业。1992年,县聋哑学校居全市特殊教育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