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勤工俭学
第四节 勤工俭学
建国初,多数学校制作简易桌椅和教具,以适应教学急需。部分学校依靠耕种校田地收入,
弥补办学经费不足。此时期,村办学校耕种土地 0.5—1垧,中心完全小学耕种土地 1—2垧。
1958年,勤工俭学作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新形式得到大力提倡,部分学校扩大耕种校田
地或办起小型工厂。其中,柴河中学办起铁钉厂和彩纸印染厂,为改善办学条件提供资金来源。
60年代初,多数学校办起小型木工厂、农场或林场,勤工俭学朝多样化方向发展。1965年,全
县农业中学耕种土地1 135亩、药材 70亩;栽培果树3 300株,造林375亩;养蜂 150箱,养猪
(羊)266头(只);拥有大车10辆、耕畜40头(匹)。自给性生产劳动收入3万余元,约占办学经费
的50%。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校勤工俭学活动停止开展。70年代初,林口二中办起印刷厂,三
中办起教学仪器厂,聋哑学校办起木工厂,各公社中学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勤工俭学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事业日益发展,各校勤工俭学更加活跃。1980年,普通中小
学有校办工厂23家,总产值33.9万元,纯收益10.3万元;校办农、林场 240个,土地11 892亩,
粮食总产量56.6万公斤,农林业纯收益23.3万元。农业中学有校办工厂1家,总产值0.5万元,
纯收益0.3万元;校办农场1个,土地225亩,粮食产量2.4万公斤,农林业纯收益0.2万元。1981
年,在教育部组织的产品鉴定会上,林口三中木工厂生产的“物理实验斜面小车”排名第二。
同年,全县勤工俭学总收益107万元。1982年林口三中木工厂为教育部承做产品,年产值 20万
元。1983年本县勤工俭学初具规模,共有厂、店 18家;农场189个,土地6 881亩;林场181个,
拥有林木 8 041亩。其中,纯利润超万元的单位有教育青年白灰厂、教育青年招待所、三中教
学仪器厂、二中印刷厂、中兴公社中心小学木工厂和新城公社新立小学煤矿。80年代后半期,
本县勤工俭学转向多种经营,发展畜牧业。全县学校有药材基地30余个,种植人参、黄芪、平
贝100余亩;饲养场 8个,养蜂180箱,饲养牛、羊、猪500 余头(只);农场241个,土地7 500
亩。部分学校建立木耳营,共有木耳段5万段,年产木耳2 000余公斤,纯收益 4万余元。1988
年全县勤工俭学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勤工收益 204万元,在全市第一个突破二百万元;俭学
收益100万元;勤工俭学总收益304万元,是全市第一个突破三百万元的县份。
90年代初,县教委利用本县资源优势,坚持以拣、采、挖为重点,农、林、牧、副齐发展,
工、商和劳务输出一齐上的指导方针,加强勤工俭学管理工作,每年勤工俭学收益都在 400万
元以上。1990年,全县形成稳定的勤工俭学活动基地,共有校田地6 847亩;林场3 637亩,林
木344万株;校办企业35家。有12个乡镇和1所学校勤工纯收益超过10万元;全县采集山产品和
向农村种田大户输出劳务纯收益90余万元。1991年校办企业发展到54家,其中工业25家,商业
24家,饮食业 3家,服务业两家。三中校办工厂生产的“物理实验斜面小车”被评为部优产品;
教育青年白灰厂生产的白灰,质量列全县同行业之首,在全省排名第五。1992年勤工俭学总收
益540万元,其中勤工纯收益375万元,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