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戏曲艺术
第二节 戏曲艺术
一、戏 剧
县域戏剧活动始于民国时期。当时,黑背金矿一淘金把头在村西盖起“戏园子”,接待外
地戏曲艺人来此唱戏。主要剧种是河北梆子、京剧等,剧目以迷信敬神驱鬼,宣传封建伦理道
德和恐怖、淫秽等思想内容为主。
解放后,1947年春,东北“鲁艺”文工团(又称合江“鲁艺”文工团)来到刁翎地区开展文
艺宣传和土改工作。张水华为第一任团长,潘奇为副团长,马可、白韦、杨蔚均在其中。该团
在刁翎地区活动一年半左右,演出剧目主要有《白毛女》《李小二参军》《归队》《反翻把斗
争》《发动落后》和《牢笼计》,创作演出剧目有《王家大院》《干得好》《谁沾光》《五个
胡子》《两个胡子》等。同年,林口镇内一些学校也建立业余剧团或宣传队,排演文艺节目。
上演剧目为大型歌剧《刘胡兰》和《李小二参军》等。1949年初,县委组建文工队,有队员22
人;演出《白毛女》《血泪仇》《兄妹开荒》等剧目。同年10月停办。此时期,各演出团体上
演的剧目,集中宣传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翻身得解放,当家做主人的思想感情,
反映了解放初期人民革命斗争的现实。
1952年春,林业宣传队创办,有队员20余人,演出大型话剧《月儿湾》;1954年停办。1956
年,县直机关创办职工业余话剧团,演出大型话剧《西望长安》。1960年县第一中学教师话剧
团演出大型话剧《兵临城下》。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文艺黑线专政”罪名高压下,专业剧团被“砸烂”(解散),
服装、道具被毁,演职人员受迫害。原有业余剧团或停止演出,或改成“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
队”,一律上演革命样板戏、毛主席诗词、语录歌曲或颂扬毛主席和“文化大革命”的节目。
1977年县工人俱乐部组建职工业余剧团,排演话剧《于无声处》,在县城公演 6场。1981
年三道通公社组建业余剧团,排演大型歌剧《一双绣花鞋》,并到县城汇报演出。70年代后期,
县内各专业和业余戏剧团体演出的剧目以古典剧目为主,其次为现代剧目。在现代剧目的内容
中揭露批判“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错误的占较大比重。80年代后期以来,戏剧演出活动受到
电视事业发展的严重影响,戏剧团体经济收入不景气。1986年县评剧团改组为文工团后,适应
中、青年人的欣赏需求,大型古典剧目和现代剧目极少上演,古典和现代短剧上演明显增多,
现代歌舞、曲艺取代戏剧占据了文工团演出节目的主要地位。
二、曲 艺
沦陷时期,县域民间曲艺主要是书曲(“评词”和“东北大鼓”等)。外地艺人来此卖艺,
夏天在露天小市场,冬天在小说书馆为群众说书。
解放后,民间曲艺得到发展。1950年,全县有皮影演出队1个、曲艺茶社1个、民间曲艺团
1个。1954年,民间艺人发展到70余人,其中专业、业余曲艺作者30余人(在省、市级报刊上发
表过作品的 20余人),分布在城乡各处从事演出活动。主要曲种有二人转、单出头、东北大鼓、
西河大鼓、评书、皮影等。1958年,民间艺人发展到80余人,其中二人转演员20余人,演出节
目50余个;皮影演员10余人,书曲演员28人,其他曲种演员20余人。1966年,县文化馆对全县
民间艺人进行考核登记,并组织他们办曲艺小队,分别到全县各地去演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曲艺活动停止。
1979年本县恢复曲艺活动。县文化馆举办民间艺人擂台赛,有86人参赛,其中多数人获得
民间艺人证。同时,县文化局、文化馆把零散民间艺人划分为4个二人转演出队、3个书曲演出
队。演出剧目有二人转《鞭打芦花》《鸿雁捎书》,单出头《王二姐思夫》《红月娥做梦》,
拉场戏《回杯记》《马前泼水》,书曲《忆真妃》,皮影《杨家将》《呼家将》等。1984年,
本县第二次举办民间艺人擂台赛,进行考核登记,发放35个艺人证。1979—1986年,本县共举
办 6期曲艺训练班,参加培训 241人次;先后两次选派节目代表牡丹江地区参加省曲艺调演;
《黑龙江艺术》曲艺组专门在林口县举办1期曲艺创作研讨班;全县先后有3人成为省曲艺家协
会会员。1987—1992年,部分民间艺人零散活动于城乡,为群众演唱二人转或进行鼓乐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