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化馆站
第二节 文化馆站
一、县文化馆
1950年 7月,在林口镇东街建立县文化馆。拥有坯草结构馆舍80平方米,其中阅览室30平
方米,活动室40平方米,办公室10平方米;有工作人员 3人。隶属于县文教科,为全民所有制
单位。馆内设辅导组、图书组,辅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和辅导群众文化活动。馆藏图书 909册;
除拥有二胡、笛、脚踏琴、锣鼓、竹板等乐器外,还备有扭秧歌、演剧用的红绸子、扇子、服
装和化妆品等。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文化馆陷入瘫痪状态。1968年县文化馆与县评剧团合并,成立文
艺工作队,共40余人。其中,除原文化馆、评剧团人员外,还有部分工农代表。其任务主要是
下乡宣传演出和在县内为会议服务。1969年文艺工作队解体,文化馆恢复。
1978年,图书部分单独划出,成立林口县图书馆。1980年 8月,县文化馆投资15万元,在
东街兴建 500平方米新馆舍;馆内设有活动室、文艺室、美术室、创作室、财会室和馆长室等,
人员增至17人。1980、1982和1984年,县文化馆被评为省群众文化先进单位。1984年文化馆成
立民间艺人协会。此后多次举办训练班,培训曲艺表演骨干队伍。1985年,县文化馆内设辅导
部、调研部、后勤部和朝文组,有工作人员 10余人。1986年文化馆开始进行“三定”(定编、
定人、定岗)改革,调动了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1987年县文化馆被评为省级群众文化系统先进
单位。同年,在中央电视台等单位举办的“海燕杯”全国农民歌手大奖赛上,县文化馆被授予
组织奖。1988年县文化馆举办训练班 13期,培训306人。1990年县文化馆注重提高馆员整体素
质,选送 5人到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专业学习班参加学习,另有两人参加大专函授学习。1992
年,文化馆编制增至15人,为事业股级单位。
二、乡镇文化站
1953年,刁翎、五林文化站建立,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隶属县文化馆,共有编制7人。1958
年“大跃进”运动中,各公社先后建立民办文化站。“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公社文化站全
部停止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群众文化工作恢复。1981年 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关心人民
群众文化生活的指示》后,本县各公社文化站陆续恢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国家补助制,
每年每站由国家补助450元。此后,部分乡镇开始建立文化中心。1985年全县 16个乡镇均有文
化站,柳树、三道通、刁翎、五林、朱家、建堂等乡镇还有文化中心;各乡镇文化站共有干部
18人,其中招聘干部9人(国办文化站3人,民办文化站 6人)。1986年开始改革乡镇文化站管理
体制,加强干部的配备、培训和考核工作,干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1987年加强村、屯文化室
的提档升级工作。年末,全县共有乡村文化室214个,其中一类文化室92个,占总数的43%;二
类文化室76个,占36%;三类文化室46个,占21%。90年代初,乡镇文化站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
和科技兴农结合起来,对广大群众进行形势任务和科技知识教育。1990年五林镇文化站被评为
全国先进文化站,1991年 1月13日《牡丹江日报》专题报道了五林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