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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二十七编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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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口县域体育运动发端于1928年。当时,三道通官办小学校始设体操课,以队列训练为主。
东北沦陷时期,按法西斯教育方式,进行严格的队列训练。1945年 8月林口县解放后,各校普
遍增加器械、球类活动,并开始有学生运动会和竞赛活动。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建立体育运动组织,开展群众体育
活动。1958年为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体育方针,迎接第一届全国运动会,
本县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60年代初,由于自然灾害,体育运动发展受到影响。1963年以
后,体育运动逐渐恢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项比赛和业余训练中断,体育运动受到严重冲击。“文化大革
命”后期,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恢复,体育运动逐步开展起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体育事业迅速发展。以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开展“百
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为中心,城乡群众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事业
蓬勃发展起来。平均每年举办各项大型体育比赛10余次,基层体委、工会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上百次;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4.3万人,人民健康水平和运动水平普遍提高。

  1949—1992年,林口县共向省、市体育院校、专业体工队推荐输送运动员67人。1973—1992
年,共有78人次打破34项县体育运动记录;参加市级以上重要比赛30余次,打破市体育运动记
录12项;承办市级比赛两次;取得市级竞赛团体第一名 3次,单项第一名56项;取得省级竞赛
单项第一名7项,国家级竞赛单项第一名1项。

  1992年,林口县跨进全省体育运动先进县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