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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摔跤运动

第五节 摔跤运动



  

  最初,摔跤为人们学习、工作之余开展的一种娱乐性活动。后来,逐渐发展为体育运动项
目。比赛仅限于在少数民族运动会上进行。1987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开办摔跤班,招收学
员20人。同年,在牡丹江市摔跤比赛中,林口县代表队取得 3个单项第一名,两个单项第二名,
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1988年8月,业余体校招聘1名参加过省、市摔跤比赛的工人为教练,加
大训练强度,学员进步明显。同年,在牡丹江市摔跤比赛中,林口县代表队取得18个单项中的
11个第一名,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此后,至1992年,参加市青少年摔跤比赛,林口县代表队
年年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1991年,以林口县队为主体组建的牡丹江市摔跤队,参加全省首届
农民运动会摔跤比赛,荣获7个级别中的5个单项第一名。1992年,本县输送到省体工队的运动
员董虎山,在全国农民运动会上取得76公斤级摔跤比赛冠军,荣获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