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运动员培训与输送
第二节 运动员培训与输送
50年代,本县训练运动员主要依靠各校体育教师,利用体育课堂和业余时间进行。训练项
目主要有田径、篮球和乒乓球;朝鲜族学校以排球、足球训练为主。60年代初,因自然灾害,
运动员培训工作受到影响。此时期,由于培训方法单一,且没有做到持之以恒,向省、市输送
运动员不多。仅在1958和1962年分别向省体校和哈体院各输送1人。
70年代初,县业余体校成立后,配备专职教练员,运动员培训工作走上正轨。业余体校以
训练为中心,在普及基础上抓提高,并采用全面、科学、系统的训练方法,贯彻“从小培养,
打好基础”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原则,运动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1970—1978年,
县业余体校向省体工队、省体校、哈师院体育系、牡师院体育系和北京体院共输送运动员 6人,
其中女运动员4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业余体校实行“定项目、定指标、定教练”的岗位责任制和校
长负责制,理顺了选才、培训与输送的关系;业余训练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向上级
院校、体工队输送的运动员逐年增多。1979—t992年,县业余体校向体育院校、体工队及各院
校体育系共输送运动员59人,其中女运动员16人。输送运动员最多的年份是1990年,共输送1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