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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育经费

第二节 体育经费



  

  1950年 6月举办首届全县运动会,费用从各商店、摊床等营业单位募集。至1953年,各次
运动会所需费用均由各单位赞助。1954年以后,体育活动经费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管,拨专项经
费使用。1957年起,体育经费由县财政直接划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经费逐年增加。1985年划拨经费 7万
元,其中训练费4万元,竞赛和业务费2.1万元,行政费 0.9万元。1992年经费增至13万元,其
中训练费4.2万元,竞赛和业务费3.3万元,行政费5.5万元。(附表27—3)

   林口县1979—1992年体育事业经费表
  表27—3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