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体育设施
第三节 体育设施
一、县体委直属体育设施
(一)杨木岗运动场
1983年在林口镇南杨木岗征用4万平方米农田,两年后,建成有 8条400米长标准跑道的田
径场,内设足球场。1985年在田径运动场西兴建二层楼主席台,下层为青少年业余体校、运动
员宿舍和食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二)水泥面篮球场
1989年在田径运动场西南角,利用体育奖券提留款建成 3个长28米、宽15米的水泥面篮球
场。场地南侧、西侧建有台阶式水泥看台,可坐观众1 890人。
二、基层体育设施
林口县城有水泥面篮球场15个,其中灯光球场1个。乡镇有水泥面篮球场9个,其中灯光球
场3个。
附:
1.旧运动场
位于县城北侧、鲶鱼河南岸,1958年建成,共 18 200平方米。设有主席台、水房(冬季浇
冰场用)、300米土跑道6条,冬季250米冰道两条。1984年废弃不用。
2.原体委院灯光球场
1971年9月建成,有3个场地,东、南两面有台阶式水泥看台300平方米,可容纳观众1 700
人。1984年体委搬迁至新运动场后,废弃不用。
3.乒乓球室及训练室
1972年11月建于原体委办公室南侧,210平方米,设 4个球台,可容纳观众150人。1984年
体委搬迁后,废弃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