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
第四章 爱国卫生运动
第一节 组织
林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县爱卫会)成立于1953年 2月。县爱卫会与县政府卫生科
合署办公,负责领导全县各基层爱卫会组织开展活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爱卫会机构撤
消,工作停止。1972年县爱卫会恢复,并成立办公室,为县卫生科的内设机构,设专人抓爱国
卫生运动工作。1986年11月,县爱卫会办公室由股级单位升格为副科级单位。1987年 3月,升
格为正科级单位,直接隶属县政府领导,编制 3人。爱卫办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爱国卫生运
动的决议、指示,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自的规划中;深入实际调查
研究,督促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监督各有关部门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情况,
解决各行业出现的影响卫生、危害人民健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