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卫生管理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行政机构
沦陷时期,县域始设卫生行政机构。1936年,林口警察署内设卫生系,负责医药、医疗人
员的管理工作;为卖药、行医人员登记,发放许可证。1939年,伪满林口县公署行政科设禁烟
保健股,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办理行医执照、医药查禁和管理鸦片。
解放后,1948年 9月,县民主政府设卫生科。1949年10月,撤消卫生科,业务并入县民政
科。1951年1月,卫生科单设,编制3人。1956年增至6人;内设人秘股、医政股。1960年7月,
称卫生局。1962年6月23日,称卫生科。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卫生科被撤消,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 8月,县文教卫生革
命委员会(简称文卫革委)成立,内设卫生组。1969年,卫生组由文卫革委分出,成立县卫生防
治院革命委员会。1971年恢复县卫生科,工作人员 7人。1984年改称卫生局,工作人员 9人。
1988年7月29日,编制19人。1990年2月13日,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14人。
1992年,卫生局内设医政、初级卫生保健、人事、秘书、计财等股和红十字会。下属医疗卫生
单位42个,其中县直11个,乡镇31个(卫生院15个,防保站16个)。
县卫生局主要负责根据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全县卫生事业,开展防病治病和
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抓好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加强各项卫生法
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抓好卫生工作人员的科研、培训工作。
二、医疗机构
(一)诊 所
1935年 1月,沈阳人田阜增来林口街开办公民医院。此为县域第一所私立医院。之后,街
内陆续开办了刘亚男的启东医院、朱相臣的东北医院、于殿臣的博爱医院、宋开田的同济医院
和邵广义等牙医开设的 3个牙所。兴隆镇关东昇、古城镇康树铭、五河林金钟万等人也开办了
私立医院。日本人开办的私立医院有林口车站铁路医院、龙爪日本民团医院、林口东街妇人医
院。这些私立医院实为比医院规模小的诊所,一般每院仅有 1名西医或中医,有的配一两名助
手。医院均为内科兼外科处置,设备仅有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注射器和处理一般外伤用
的刀、剪、钳子以及消毒器皿等。
1945年 8月林口解放,日本人开设的医院关闭。1946年,县民主政府组织公民医院等私立
医院与东北民主联军的医务人员共同组成战勤医院,救治剿匪负伤的指战员。战勤医院民方负
责人田阜增。
1953年,私立医院走上联营道路,建起中医、西医和牙医等联合诊所,其中中医联合诊所
6个。 1956年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联合诊所实现公私合营。同年,本县贯彻全国农
村发展纲要,积极培训农村卫生工作人员,各区都成立了卫生所。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区卫
生所发展成公社卫生院,农村大队相继建起卫生所;全县有农村卫生人员 211人。至1966年,
全县有生产大队卫生所97个,有农村赤脚医生251人,设简易病床78张。
60—80年代初,县内工业、林业等部门和单位、街道办事处办的卫生所由20余个增至50余
个。其中,工业卫生所规模较大,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医务人员 23人。1983年以后,在农村
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下,县内集体办的卫生所多承包给个人经营;同时出现了一些主要由离退休
医生开办的个体诊所。1992年,全县有集体诊所 1个,个体诊所32个。在个体诊所中,葛亚英
办的骨伤科诊所建筑面积486平方米,固定资产41万元,有医务人员6人,病床20张。全县农村
292个行政村中,288个村有卫生所,共有卫生人员674人。
(二)医 院
1.县立医院
伪满县立医院
1939年伪满林口县公署于林口街南山建县立医院,内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
化验室和手术供应室;医疗设备比较齐全,设有12张病床,可做阑尾等手术。院长为日本人,
有医务人员18人,其中多为日本人。1945年8月医院解体。
林口县公立医院
1945年日本侵略者投降后,林口县国民政府于 9月10日建立县公立医院;10月,公立医院
为县民主政府接收。医院有医务人员17人,其中医师、医助、护士各 3人。1947年县医院迁至
五林,1948年又迁回林口;医院设备简陋。
林口县人民医院
1948年 8月15日,在原县公立医院基础上,联合县城私立医院、诊所,于铁道北建立林口
县卫生院;有房舍1 500平方米,医务人员与行政人员共23人。
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县卫生院与“东后卫二十七战勤医院”合并,有医务、行
政人员 140人;1953年底单设,仍为林口县卫生院,内设医疗股、防疫股和总务股。1954年县
卫生院迁至林口站前大街中心处,房屋面积400余平方米,分设门诊、住院部,有床位 20张。
1956年改称林口县人民医院,人员增至50人,有床位30张。1958年,随着技术革新的开展,医
疗设备开始更新,静脉点滴器、加压注射器、胃肠减压器等机械设备投入临床使用。
1960年,在林口镇南山兴建县医院二层新楼两栋,面积 3 400平方米。1965年,县医院人
员增至130余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 30人。六七十年代,购置了心电图机、万能手术台、麻
醉机、大型放射线机等先进设备,有床位 120张,初步达到省内标准县级医院水平。1985年,
县医院扩建,新建一栋6层大楼,面积3 200平方米;健全了各科室,增添了新设备,被列为全
省三分之一重点县医院。1992年,县医院共有职工311人,其中副主任医师7人,主治医师51人,
医师104人;年收治病人82 624人次,其中住院病人6 193人,成为全县医疗指导中心。其主要
科室有内科、外科、传染科、中医科、五官科、妇科、儿科、放射线科、药剂科、病理科、检
验科等。主要设备有放射线机、心电图机、“A”、“B”型超声仪、病理切片机、自动生化分
析仪等23台;门诊量日均267人次。
林口县中医院
1962年,由县、林口镇两医院分出中医药人员组建集体所有制的中医院,设在铁路北;有
房舍200余平方米,职工24人。1968 年与县医院合并。1985年11月,重新单设为县立中医院。
1988年,新建中医院大楼,面积 2 188平方米。中医院分设门诊部和住院部;院内有内科、外
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五官科及化验、放射、心电、制剂等室;有病床45张,成为以中
医为主的综合性医院。门诊量日均 150余人次,住院年均1 200多人次。1992年全院有职工106
人,其中副主任医师 1人,主治医师15人,医师30 人。主要医疗设备有放射线机、“B”型超
声仪、心电图机、手术台等。
2.部门医院
林口日军医院
沦陷时期,1936年日本侵略军在林口北山兵营东部建有大型陆军医院,对外番号为二○○
部队。有医务工作人员 200余人,主要为日本军人及其家属服务。1945年,日本侵略者战败,
医院解散。
林口铁路医院
沦陷时期,1936年日本侵略者曾于林口和龙爪设立铁路医院各 1所,主要为铁路工人服务。
1945年8月林口解放后,两医院不复存在。
1948年,林口铁路部门在卫生所基础上建立林口铁路地区医院,有职工15人,病床15张,
主要为铁路职工及其家属服务。1985年,扩建房舍 2 180平方米,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
检验科和门诊、住院部; 主要医疗设备有放射线机、心电图机、“A”型超声仪、无影灯等;
医院骨干力量多为大、中专毕业生。1992年,医院房舍增至3 180平方米。职工增至134人,其
中主治医师11人,医师17人,医士12人;主管护师4人,护士77人;主管药师1人,药师 5人,
调剂员1人;放射线技师3人,技士 3人。门诊量日均百余人次,住院年均千余人次。90年代初,
开始对外开放营业。
林口林业医院
林口林业医院设于古城,建于1963年,隶属于林口林业局。建院时有房屋 500余平方米,
职工 12人;主要为林业系统职工服务。1985年,有职工147人;设备有放射线机、心电图机、
“A”、“B”型超声仪、胃镜、血液分析仪、火焰光度计等。1992年,医院建筑面积 4 700平
方米,设 100平方米无菌处理室;在设备上增添了脑电图机、心脏监护仪等。医院各类科室齐
全;医务人员中有副主任医师 4人,主治医师18人,医师45人。医院对外开放营业,门诊量日
均167人次,住院年均1 100人次。
青山煤矿职工医院
医院建于1972年,隶属青山煤矿。医院建筑面积3 900平方米,有床位 20张,医务人员19
人;主要为矿工和家属服务。1985年,职工增至31人,其中主治医师两人,医师7人,医士5人。
医院分设门诊和住院部;除设有一般医疗科室外,还设有职业病、结核病、妇幼保健和卫生防
疫等科室。主要设备有放射线机、心电图机、 “B”型超声仪、万能手术台和无影灯、麻醉机
等;可进行一般性下腹部手术。90年代初,开始对外开放营业。
3.乡镇卫生院
1949年,县域刁翎、龙爪、柳树等区建有卫生院。1958年,各公社在卫生所基础上陆续办
起公社卫生院。卫生院一般有医务人员两三人,可医治一般常见病。60年代以后,全县16个公
社均有卫生院。1984年,中兴公社卫生院撤消。1985年,刁翎、古城、朱家等乡镇卫生院升格
为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设备主要有放射线机、 “B”型超声仪、心电图机、显微镜、手术
器械台、纤维胃镜、721 分光光度计等,可做下腹部手术。1992年,全县15所乡镇卫生院共有
房屋面积10 609平方米,固定资产300余万元;共有医务人员300余人,其中主治医师36人,医
师和医士254人;能够医治一般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能够开展部分下腹部手术。(附表28—
6)
林口县部分年份卫生医疗机构表
表28—6 单位:个、张、人
三、防疫保健机构
(一)县卫生防疫站
1951年,县卫生院设防疫股。1953年防疫股从县卫生院分出,建立县卫生防疫站,编制15
人;内设卫生股和防疫股;站址位于铁北大街中段,今农机物资供应公司附近;房舍面积53平
方米,设备有听诊器、血压计和几张桌椅。同年10月,县卫生防疫站与县卫生院合并;1956年
再次分出独立。1963年防疫站迁至铁路北今站址,房舍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工作人员 15人;
增设地方病防治股和行政管理股;有心电图机、放射线机等检验设备。检验室能进行水质、食
品检验和毒物分析。“文化大革命”期间,防疫站与县医院合并为县人民防治院。1975年防疫
站分出独立。1985年防疫站人员增至48人,设有防疫、肝炎、地方病、食品、环境、劳动、宣
教、检验、总务等 9个科室;仪器设备初具规模,能进行卫生防疫一般性检查和监测。1992年
防疫站人员58人,科室增至11个。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对防疫工作的要求,开展监督监测工
作、培训科研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
(二)县结核病防治所
建于1971年,房舍面积100平方米,人员14人,只能进行临时卡介苗接种和下乡调查。
1989年结核病防治所迁至今址,房舍面积 600平方米;设有门诊和检验室,设备有放射线
机两台;有主治医师两人,医师13人,医士1人,检验员1人,医务人员均能熟练地从事本职工
作。1992年在全县开展结核病普查普治工作,发现可疑病人2 722例,登记病人653例;初治涂
阳病人284人,复治涂阳病人157人;开展胸透2 637人次,拍片 865人次,查痰2 187人次;治
疗558例,治愈435例。
(三)县牙病防治院
1976年建院,其前身是个体联合牙所;人员来自县医院、镇医院,共 7人;有房舍50多平
方米;能开展一般性镶装业务。1968年与县医院合并;1976年分出单设,有职工12人,其中老
牙医4人,其余均为青年技术人员;设有治疗室、镶复室、技术室、注射室、药局,有脚踏钻8
台。
1985年新建房舍面积700平方米;有普通牙电钻3台,小型放射线机 1台;职工24人。除进
行牙病防治外,还在学校中开展口腔保健工作。1989年出席全国经验交流会,使本县获全国牙
病防治先进县称号。1992年职工增至27人,其中主治医师3人,医师4人,医士8人,技工8人。
设备有综合治疗机5台,电钻10台,油压椅子两把,涡轮机1台。
(四)乡镇防疫机构
50年代,县防疫站人员下乡工作时,从基层卫生院临时抽调医务人员配合工作。60年代开
始,全县基层卫生院各配备 1名专职防疫医生,并设防疫室。1985年,各乡镇卫生院设立防保
组,院长兼组长,组员3—5人。1990年,部分乡镇成立卫生预防保健站。1992年全县16个乡镇
均成立卫生预防保健站,共有主治医师7人,医师20人,医士38人,防疫员19人。
乡镇卫生预防保健站主要负责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和计划制定;开展多种
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卫生知识;组织完成儿童计划免疫和其他生物制
品接种、使用工作;开展地方病普查普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研工作;对辖区的食品卫生、
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及技术指导;开展各类人群的健康检查,开展妇女、
儿童的保健工作;对农村卫生所进行管理,对村医生、卫生员、接生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指
导等方面工作。
五、妇幼保健站
林口县妇幼保健站建于1953年,编制 4人,与县医院合署办公。1956年,县妇幼保健站分
出独立。“文化大革命”期间并入县医院。1971年重新建站。此后,县妇幼保健站技术力量不
断增强,设备不断增加,乡村妇幼保健组织也逐步建立起来。1985年,全县乡镇卫生院都设有
专职妇幼保健人员,288个村卫生所有接生员291人,全部备有产包,县、乡、村妇幼保健网络
形成。1992年,县妇幼保健站有房舍350平方米;编制28人,其中主治医师5人,医师14人,医
士7人,行政管理两人;设备主要有激光机、心电图机、721分光光度计、电冰箱、干燥箱、水
浴箱等。全站分为妇保、儿保、男诊、女诊、宣教、化验、心电、激光、注射、药局、病房、
财会和办公等13个科室。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科研、教学和计划生育
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