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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婚姻 家庭

第二章 婚姻 家庭



  自古以来,县域各族人民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族外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
夫一妻制家庭结构。

  但是,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里,在父权、夫权支配下片面要求女子严守
贞操,通常并不排除男子实行公开或秘密的多妻制,奴隶主和封建主公开实行多妻制。近代,
少数官僚和富人多妻仍是常见现象。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解放前。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
的建立,各种形式的多妻制被根除,一夫一妻制成为唯一的婚姻制度。

  由一夫一妻组成的家庭,在古代基本上是祖孙几代同堂的封建家长制家庭,即“祖在祖为
家长,父在则父为家长”。父对子、夫对妻有绝对的支配权力,妇女在封建家庭中身受父权和
夫权的双重压迫。封建家族和数代同堂的大家庭一般有成文或不成文的族规、家法,以确保族
长的权威,维护封建家长制的存在。解放后,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旧式大家庭解体,
家庭规模明显缩小。家中子女结婚一般都另立新家,单独生活。同时国家颁布《婚姻法》,从
根本上保证一夫一妻制的实行,保证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和家庭中男女权利的平等。

  8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贯彻落实,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出现许多一
对夫妻一个孩的新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