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
第二节 家庭
解放前,县域家庭以封建家长制式大家庭为主体。一个家庭往往三代、四代同堂而居,多
则数十口人,少则十来口人。
解放后,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封建家长制大家庭解体。原先在一起生活的兄弟、
妯娌们大都分家单过,家庭规模明显缩小。随着现代社会新的道德观念的产生,青年男女自主
自立思想增强,婚后大多自立门户,组建独立的新家庭。
50—60年代,县域家庭人口规模以5—7口人的家庭居多,8口人以上、4口人以下的占少数。
家庭成员以两代户居多。
70一80年代,以4—5口人的家庭居多,6口以上、3口人以下的占少数。家庭成员两代户占
大多数。
90年代初,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一对夫妻一个孩的新型家庭日益增多,成为家庭
发展的主流。
1992年,县域社会家庭类型可归纳为四种:
一为旧式家庭,即老人和儿、孙等三四世同堂共居的家庭。基本上是由父系血缘关系组成
的传宗接代的家庭。这种家庭是由封建家长制家庭演变来的一种家庭,已经没有“父为子纲”、
“男尊女卑”家族观念等封建内涵。
二为新式家庭,即一对夫妻一个孩的新型家庭。这种家庭,一般男女双方都有经济收入,
仍保持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在家务劳动上,双方共同劳动,地位平等。
三为单居家庭,此种家庭有夫妻单过的或男女一方丧偶仍领子女顶门户的,离婚后一方领
子女单过的或与亲属和他人共同居住的。
四为独身家庭,即男女单身顶门户的家庭。
四类家庭中,旧式和新式家庭占家庭总数的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