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生活
第三章 人民生活
清末民初,县域处于自然经济形态,农民和手工业者受到官吏、地主和高利贷者的剥削压
迫。但由于当时土地刚刚开发,到处是肥田沃土,加之山林中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人们仍能
过着自给自足衣食有余的生活。
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对广大劳动人民政治上残酷压迫,经济上残酷剥削,劳动人民处在
水深火热之中,生活十分困苦。工人们不堪忍受日本侵略者的残酷剥削和压迫,采取磨洋工、
潜逃、加入抗日武装队伍等手段进行反抗。
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政府带领人民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平抑物价,迅速渡过
困难时期,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建国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工农子女普遍上学读
书。人们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充满了对新生活的憧憬。但是从50年代后期开始,至1978年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20多年时间里,由于左的错误不断发生,政治运动接连不断,社会
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关心人民
生活,变革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农村生产关系,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多次调整职工工资,
恢复“文化大革命”时期取消的奖金和计件工资制度,发放多种津贴、补贴,使职工收入不断
增加;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务工,推动城乡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带来了人民
生活水平的大提高。1982年,本县居民人均消费水平 为239元,1985年增至358元,增长49.8%。
1992年达到670元,比1985年增长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