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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工生活

第二节 职工生活



  
  清末民初,县域有采金、伐木和手工业作坊工人。采金和伐木工人工作十分艰苦,收入较
高;手工业作坊工人收入较低,但也能满足衣食所需,人们生活比较安定。

  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从侵略需要出发,修筑铁路、公路,兴办工商企业;县域殖民地经
济发展,各类工人、职员增多。然而,在日本侵略者黑暗统治下,人们劳动创造的财富都被侵
略者巧取豪夺;职工薪金微薄,待遇低下,生活日益贫困化。1937年以后,随着侵略战争的扩
大,日本侵略者为保证战备物资需要,实行物资“统制法”,建立“专卖”机构,对布匹、粮
食、油盐等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一律配售统制,以最大限度地压缩中国人民的消费,致使广
大职工处于饥寒交迫之中,维持最低生活水平都很困难。

  当时,城镇居民衣服质地多为棉布、家织粗布和麻线布。一般说来,城里人要比乡下农民
穿得好一些,但也是一套衣服穿多年,大人穿过了小孩穿,反复缝补改做。每年能添置新衣服
的人家很少。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以粗帆布衣裤为主,并且大都是补了又补。人口多的人家用
更生布做衣裤和被褥,有些贫困人家寒冬季节仅能以铺盖麻袋片御寒。只有少数富有人家和有
权有势的人家穿着讲究,冬天狐狸皮帽、皮袄,夏天绸缎绢纱。在饮食上,伪满政权对城镇居
民配给刚可餬口度命的玉米糟、玉米面,还配给过“橡子面”。有时供应少量小米和高粱米,
美其名曰“文化米”,以示“优待”。大米专供日本人和伪满官吏享用,普通中国人吃大米犯
法,被称为“经济犯”,要被抓去坐牢。在林口街,日本军营的伙夫们常用大车拉着大米锅巴
到街上卖。只有这时,买到锅巴的中国人才算合法地吃上了大米。此时期,城镇内砖瓦房有所
增多,但多数为日本移民住宅,少数为富有的中国人住宅。广大职工居住的全是陈旧矮小的简
易草房。

  1945年 8月,林口县解放。由于战争的破坏,至建国前,县域广大职工的生活还比较困苦。
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迅速清除匪患,恢复生产,平抑物价,使职工生活
安定下来。

  建国后,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职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职工家庭衣、食、住等方
面条件都有明显改善。职工享受医疗、住房、劳动保护等各方面待遇,子女普遍上学读书。

  60年代初,由于自然灾害影响,粮食、蔬菜等必需品缺乏,出现吃“代食品”的现象,加
之物价较高,职工生活遇到困难。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人民生产自救,职工、居民开荒种粮、
种菜,终于渡过难关。调整时期,职工工资增加较多,1965年劳动部门管理的职工年均工资628
元,比1962年的581元增加47元。

  “文化大革命”时期,职工年平均工资下降。1971年,全县职工年平均工资降至 558元,
比1965年下降70元。职工生活比较困难,家庭生活完全依靠基本工资收入,去掉生活费用所剩
无几。此时期,再度出现生活必需品缺乏问题,除50年代就实行的粮油、棉布定量供应外,肉
类、酒类、糖类等副食品和火柴、肥皂、棉线等生活日用品也都凭证、凭票供应。当时城镇居
民平时一般每人每月粮食15公斤左右,其中白面3.5公斤,大米0.5公斤,其他为玉米面等粗粮;
猪肉0.25公斤(不能每月保证)。其他包括糖、酒、烟、茶、奶粉、布匹、棉线、针织品、火柴、
肥皂等许多生活用品,仅能保证基本需求。每年春节,为保证按票定量供应,县革委要早早组
织商业部门搞好进货,采取筑坝蓄水方式,囤积商品,在春节前夕开坝放水——售出商品。群
众为买几斤猪肉、几条鱼,往往排很长的队,有时不排队,争相购买,十分拥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生产迅速发展。国家多次给职工增
加工资,并恢复奖金和计件工资制度,发放一些津贴、补贴等,使职工收入大幅度增加。1986
年,劳动部门管理的职工年均工资达1 000元,比1980年的697元增加 303元。1992年,职工年
均工资增至1 802元,比1986年增加802元。此时期,党和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搞活经济的政策,
职工家庭收入渠道增多,部分职工工资外的实际收入额超过工资收入额。一些职工在改革、开
放、搞活的政策引导下,走向社会经商办企业,成为首先富裕起来的工商个体户。

  80年代以后,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带来了物资的大丰富、生活的大提高。在衣着方面,职工
家庭人均占有的服装套数明显增多,呢绒、皮毛、绸缎等高档服装所占比例日益增大。人们着
装由原来讲究实用、结实、耐穿,变为讲究样式、流行、新奇、高档、名牌。服装不断向多样
化发展并日趋时装化。进入90年代,流行服装样式变化速度加快,一种服装样式,一两年就过
时了。

  在饮食方面,大米、白面取代玉米面等粗粮成为日常主食。70年代以前,一般家庭逢年过
节才能吃上的美味佳肴,在90年代能够经常摆上一般家庭的饭桌。市场上各种肉、蛋、鸡、鱼、
新鲜蔬菜十分丰富,一年四季都可随意购买。市场始终购销两旺,每逢节日更加繁忙、热闹。
生活水平的大提高使人们头脑中过去那种期待春节吃美味食物的思想已经淡化。平时吃顿玉米



  在居住方面,砖瓦房建筑逐年增多,有些家庭还建起了两层小楼房。坯瓦房和草房日趋减
少。凡新建房屋一般都讲究门窗双层防寒,屋地铺设地板、瓷砖或水泥造面,庭院也大都水泥
造面。1984年,林口房产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有计划地改造旧房,新建商品住宅楼出售或
实行新房新租。此后,一些部门、单位相继建住宅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或由单位职工出一部分
钱而享受使用权。这种做法推动了城镇居民住宅向楼房化和集中供热化发展,加快了改善职工
住房条件的进程。1992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6.2平方米。

  在高档消费品方面,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越来越多地进入职工家庭,并且不
断更新换代。其中电视机自80年代以来,经历了黑白到彩色,小屏幕到大屏幕,无遥控到有遥
控,单声到立体声等多次变化。六七十年代的高档消费品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已经
成为人们购买的普通商品。

  同农民一样,职工家庭也有些仍处于贫困之中。县委、县政府对这些职工家庭十分关心,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帮扶贫困职工脱贫致富,逢年过节县五大班子领导还要到贫困职工家庭走
访、慰问,帮助解决生活困难。1991年,县总工会“送温暖”小组已发展到 316个,全年走访
慰问困难职工3 683户,慰问金8.87万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 376个。1992年,县总工会又贷
款 2万元,扶持奎山良种场34户贫困职工发展养殖业;为职工办理“特困职工优待证”74个,
为 9户特困职工的32名家属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县贫困
职工家庭有些已经不同程度地脱贫。(附表29—3、4、5、6、7、8、9)

   林口县1982—1992年国民收入消费表
  表29—3 单位:万元、元


  注:表中两行数据的项目,其上行为当年价格数据,下行为不变价格数据。

   林口县部分年份农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表
  表29—4 单位:元


  注:1983—1987年为100户抽样调查情况,1991—1992年为120户抽样调查情况。

   林口县部分年份农民家庭年末拥有主要耐用物品抽样调查表
表29—5


  注:1983—1987年为100户抽样调查情况,1991—1992年为120户抽样调查情况。

   林口县部分年份农民家庭副食品消费抽样调查表
  表29—6 单位:公斤、盒


  注:1983—1987年为100户抽样调查情况,1991—1992年为120户抽样调查情况。

   林口县1986—1992年50户城镇居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表
  表29—7 单位:人、元


  注:1、现金收入,包括实际收入和储蓄借贷等收入;2、现金支出,包括实际支出和储蓄
借贷等支出;3、储蓄存款,包括银行储蓄和储金会储蓄两项。

   林口县1986—1992年50户城镇居民家庭主要消费品拥有量抽样调查表
  表29—8



   林口县1986—1992年城市50户居民购买食品情况表
  表29—9 单位:公斤、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