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佛教
第二节 佛教
佛教是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传为公元前 6—前5世纪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
内)王子释迦牟尼所创,广泛流传于亚洲的许多国家。西汉末年传人我国。佛教主张 “众生平
等”、“有生皆苦”,以涅槃(超脱生死)为理想境界。其基本教理有“四谛”、“八正道”、
“十二因缘”等,主张以依经、律、论三藏,修持戒、定、慧三学,以断除烦恼得道成佛为最
终目的。
佛教传入县域的时间可追溯到唐代渤海国时期。当时,渤海人接受中原文化的影响,开始
信奉佛教。在渤海国的宗教中,佛教占有重要位置,但主要被统治阶级信奉。金代,佛教影响
进一步扩大。此后,佛教历代相传。至清初,由于县域满族人从龙入关和清政府推行封禁东北
的政策,县域人烟十分稀少,正式的佛教信仰活动断绝。
清光绪年间,废除封禁政策,放荒招垦,迁入县域垦荒定居的流民逐年增多,其中有些人
信仰佛教。30年代,县域林口街、古城镇和兴隆镇等地已有佛教徒数千人。其中林口街千余人,
古城镇近两千人。信徒们组织成立了佛教会,由居士 (在家信教的人)挑头负责(相当于现在的
居士林), 按佛教的节日和每月初一、十五进行佛事活动,诵经说法,佛教信仰活动重新活跃
起来。随之有了出家修行的和尚,当时有两位和尚,一位姓黄,一位姓李。
1936年,林口、古城两地广大佛教徒和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共同捐款在林口兴建兴隆寺,
在古城修建青龙寺。修建寺庙工作由古城佛教会会长李福随主持。同年 9月,兴隆寺竣工。19
日举行开光典礼,做3天法会。不久,古城青龙寺落成,从此寺院香火不断。
兴隆寺位于林口南山,俗称南山大庙,占地近 1万平方米,四周红色罗汉墙环绕,山门分
中门和左右侧门。一进山门左有钟楼,右有鼓楼,再往里走便是前殿。前殿内雕塑着关老爷神
像,两侧还有两班站立的神像,墙上画满了《三国演义》的传说图像。穿过前殿便是正殿,建
筑面积近 200平方米,比前殿高大,飞檐斗拱,红色明柱环绕回廊,檐上及脊上均修有龙头、
走兽等装饰物。殿内11尊泥塑佛像有释迦牟尼、观世音、日光、月光、耳光、送子、药师等,
形象逼真。两侧设有偏殿和僧人寮房斋堂,在正殿西北设有大仙堂,东北设有土地祠。
1937—1942年,是林口佛教史上的顶盛时期。每年逢二月初八、十九,四月初八、十八、
二十八,六月十九,七月三十,九月十九,腊月初八等佛的圣诞日,都有香客到寺庙朝拜,多
则千余人,少时七八百人。农村来的用大车拉着油、米、面和菜等物品舍到寺上,虔诚的教徒
慷慨解囊,将钱投入功德箱内,表示自己供养佛法僧的诚心。社会上学佛信佛的人越来越多,
在群众中流传着“学佛好,积德行善,上敬老下敬小,不说谎不偷盗,重善奉行,诸恶莫做,
究竟错不了”。
解放后,无神论思想越来越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信佛的人日益减少。1947年,在土地改革
运动中对宗教界人士进行限制,批斗了佛教内的主要人员。有的教徒僧众被关押,有的尼姑还
俗嫁人。林口兴隆寺前殿佛像被拉倒,众僧全部离开寺院。古城青龙寺和湖水寺庙被拆除。1948
年秋,党中央纠正极左思潮,落实宗教政策,佛教活动重新恢复。僧人回到寺院,在家信教的
居士也陆续到寺内参加佛事活动。1958年兴隆寺有和尚 1人,回云寺(位于龙爪公社高云山上)
有尼姑显真、显志和显成等 3人。60年代前半期,信教被广大干部群众视为封建迷信一类的活
动,僧人和信徒受到歧视。
“文化大革命”时期,严禁宗教活动,回云寺、兴隆寺先后拆除,僧人被逼还俗。回云寺
尼姑显真为躲避造反派,把珍藏多年的佛经书籍烧毁,把佛像和念珠埋藏到山上。后来,跑到
莲花公社字砬子大队的外甥女家躲藏生活10余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落实宗教政策。1990年,显真回到龙爪乡高云村山上,盖起
3间庙堂, 开始正常的佛门生活。县民委等部门对她的生活十分关心,每月都给一部分生活费。
1992年,本县批准开放回云寺,将其作为佛教活动点。随后,到回云寺烧香拜佛的居士日益增
多。秋天,回云寺开始兴建大雄宝殿。同年,本县在林口镇北山重建兴隆寺,购买房屋 4间,
新建大殿72平方米。大殿供奉西方三圣佛像,即阿弥陀佛、观音菩萨、大势至菩萨。佛堂有释
智康、释觉空、释觉正、释明缘和释无侠等僧人。
本县佛教活动仪式主要有:二时课诵、节日祝祷、普佛拜忏、朔望上供、布萨和诵戒、收
徒传戒、讲经说法、传法让座、打七坐禅、送葬茶毗、淡口施食、送吉祥素和超拔素等。
本县恢复佛教活动后,寺庙每逢农历月初一、十五和二月十九,四月初八、十八、二十八,
六月十九,七月三十,九月十九,腊月初八都有佛事香火,到寺院参加活动的人来往不息;殿
堂和院内大香炉中香烟飘散,诵经声、钟鼓声有节奏地传出寺外。佛教徒们虔诚地祈求佛祖保
佑,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家家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