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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伊斯兰教

第四节 伊斯兰教



  

  公元7世纪,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岛创建伊斯兰教。8世纪初发展成为跨亚、欧、非三大洲
的世界性宗教。“伊斯兰”一词为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顺从”,指顺服唯一的神“安拉”的
旨意。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是《古兰经》,《古兰经》是信奉伊斯兰教国家的立法之据、立国
之本。其次是《圣训》,穆斯林生活行为的准则,一切道德规范的基础。伊斯兰教的基本功修
有 5种,即念功、礼功、斋功、课功和朝功。伊斯兰教在发展过程中,因政治、经济、教义教
法的原因,分为许多派别,主要有逊尼派、什叶派。

  伊斯兰教最早于公元 651年(唐永徽二年),随来华阿拉伯商人传人中国。在中国也称清真
教或回教,为回族人所信仰。清代顺治中期伊斯兰教传人牡丹江地区;清末民初,传人林口县
域。至解放前夕,本县约有500名左右穆斯林(伊斯兰教徒)。

  穆斯林一年中大的集会活动都集中在伊斯兰教的 3个主要节日:一是开斋节,又称肉孜节,
是庆祝斋戒期满的日子。伊斯兰教历九月封斋后的第二十九天黄昏时,如果望见新月,第二天
就过开斋节,否则就推迟一天。二是宰牲节,阿拉伯语叫古尔邦节,时间是教历十二月十日。
三是“圣纪”,纪念穆罕默德诞辰,时间是教历三月十二日。每逢节日,穆斯林集中到清真寺
做礼拜,欢度节日。到县城林口镇清真寺参加活动的穆斯林一般在一二百人左右。

  穆斯林由阿訇主持教仪,讲授经典。平时,屠宰牛、羊须阿訇主第一刀;婚事丧事均由阿
訇主持;穆斯林间的民事纠纷也由阿訇调处。

  解放后,县域回民信仰伊斯兰教受到普遍尊重。在五六十年代大破封建迷信运动中,伊斯
兰教也受到一定影响,但回民的生活、饮食习惯仍能得到尊重。“文化大革命”时期,穆斯林
的公开集会活动被禁止,清真寺关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伊斯兰教重新开展正常活动。1980年,县城
林口镇清真寺新建殿堂 80平方米,使清真寺总面积达231平方米。1981年县域清真寺恢复开放。
1985年,本县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成立。1986年,杨凤书出任伊斯兰阿訇;1991年何明华继任阿
訇。1992年,全县穆斯林共有536人,主要分布在林口镇和亚河乡的南屯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