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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家理教

第一节 家理教





  清初,天津运河的一位姓潘的船把头,发起一个旨在“灭清复明”的民间组织,俗称在家
理,又叫家理教。清朝后期,家理教成为遍及全国的江湖帮派组织。民国初期,本县采金和伐
木工人中开始有家理教成员活动。家理教以讲义气,重友情,互相帮助,患难与共为宗旨。

  参加家理教要认师傅,按辈认师收徒,论师徒如父子。辈份按“大同吾学,万象更新”的
固定世序排列。入教者先由引进师傅传授帮规帮法,然后推荐入教,按本命师的指示在布有佛
祖画像和《海底》(记载家理教历史和规矩的教义,字数不多,封皮印有 “义气千秋”四字,
第一页是航船画页) 的香案前,向佛祖施三拜九叩大礼,再向引进师和本命师行尊师跪礼。此
仪式俗称布香堂。布香堂之后,成为正式成员。

  凡在家理者都互称“老大”,出门在外办事、住店、乘车、坐船,用暗示和暗语相互联系。
进屋要把帽子仰放在桌子上,表示是家里人,如未吃饭可在帽子内放手绢,自然会得到教友照
顾。敬水时要双手接碗,左手伸3个指头,右手伸4个指头,意为“三老四少”。用暗语联系时
先问:“老大贵姓?”答:“在外姓潘、在家姓×(本人真姓)”。 再问:“香头多高?”回答
者要根据自己的辈份实际回答。如回答者说“头顶同字,怀揣吾字,手领学字”,即表示他排
在学字辈。形势不紧,该组织转为公开活动时,则直接问“什么字班?”答者回答某某字班(如
吾字班),摆明相互间的辈份关系。经过交谈认定对方属 “在家里”时,格外亲近,相互照应。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家理教成员参加了抗日斗争。有些铁路工人、商人和城镇居
民也加入了家理教。本县没有正式的家理教组织。入教成员中属社会上层人物或德高望重者,
多系“吾”字辈,即二十三辈,一般入教者多半为“学”字辈,即二十四辈。1933年,家理教
被伪满当局取缔,家理教成员被定为“要视察人”,严密监视,搜捕。1938年前后,县域家理
教活动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