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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心理民俗

第一节 心理民俗





   一、民间信仰

  民间信仰是历代传承下来的一种敬仰鬼神或动植物并希求其庇佑的心理风俗习惯。这种风
俗习惯的传承与主张多神祗的道教的传播密切联系。县域人民群众信仰的鬼神主要有观世音菩
萨、土地、城隍、关羽、灶君、门神、财神、龙王、阎王、虫王、山神、送子娘娘、收生娘娘、
十不全、狐仙、黄仙等。这些鬼神大都是道教神祗。除信仰鬼神外,人们还信仰天命、运气、
山川地气,并希望通过算卦、相面、看风水来预测吉凶祸福,掌握天命和运气的玄机,从而实
现其生活所求。这种信仰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求财的供奉财神;求子的供奉子孙娘娘;求雨时从
庙中请出龙王“神牌”,抬着在乡间巡行,祈求“龙王”降雨;进山采伐木材时要祭祀山神、
土地,请求保佑平安;家中有病人往往祭祀狐仙、黄仙,认为狐狸、黄鼠狼这两种动物得道成
仙,能幻化为人形,既能捉弄人,又能保护虔诚信奉者,一旦得病遭灾,祈求“狐黄”二仙便
可祛灾消祸。

  解放前,县域人民群众信仰鬼神、天命、运气、风水之风盛行。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大
力开展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无神论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信仰鬼神、天命、运气、风
水之风迅速衰落消失。但是这种信仰仍在许多人头脑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遇事仍要有所表现。
例如:有些村民进山伐木要偷偷祭祀山神;家中人生病久治不愈,要偷偷请大神跳神治病;向
狐仙、黄仙讨药的事也时有发生;安葬死者仍要请阴阳先生看看风水,选一块好坟茔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在本县重新
恢复有组织的宗教活动。这些宗教都是以有神论为其出发点的,这样有神论的思想便重新获得
合法传播。县域供奉佛祖等神祗从信徒范围逐步发展到普通百姓家中,继之对道教各种神祗的
信仰也重新恢复起来。同时,看手相、批八字、看风水、算卦等活动也流行起来。80年代末以
后,在商品经济大潮中,人们的经营活动带有许多难以预测的变数,这使一些经营者不时遭遇
挫折。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寄托,获得心理上的平衡,这些经营者中的部分人走上了供奉佛祖、
财神及其他鬼神的信仰之途。特别是那些刚刚脱离农村,投入商海的经营者,带着浓厚的传统
习惯心理,更热衷于对鬼神的信仰。在他们开设的饭店里往往公开供奉着财神像,有的财神像
比正常人的比例还大。

  对这种历代传承下来的风俗习惯,应遏制其向恶性方向发展,引导其向良性方向发展。在
此基础上,通过大力发展科学文化事业,提高全体人民的精神文明程度,从而逐步移风易俗,
树立新的健康的风俗习尚。

    二、民间禁忌

  民间禁忌也是历代传承下来的风俗习惯。广大群众讲究禁忌的目的,是要维护心理上所得
到的美好的结果不致被破坏。各种禁忌往往带有明显的奇异性和神秘色彩,使人们为了求得自
身利益,不能不将它维系和传承下去。

  县域人民群众讲究的禁忌主要有10余种,但有些现在已不被群众所遵循。

  乌鸦忌:早晨起床外出,迎面碰到乌鸦叫,便认为这一天“晦气”,预兆不好。猫头鹰忌:
民间将猫头鹰视为不祥之鸟,认为它昼伏夜出,白天很少飞动。偶尔飞出,落在谁家房上,预
兆将有不吉利事情发生。因此,人们常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喜鹊忌:出门遇到喜鹊
喳喳叫,认为这是吉祥的预兆,因此特别忌讳打杀喜鹊。蜘蛛忌:遇蜘蛛结网于房前,认为是
蜘蛛来报喜,俗谚有“早报喜,晚报财,不早不晚客就来”,因此,禁忌把蜘蛛弄死。

  在红白喜事中,对色彩有特别敏感的禁忌:办喜事时,新郎、新娘多穿红着绿,追求热烈
气氛,禁穿素色(白色、黑色)服装;办丧事时,家人和到场的人都禁忌穿红着绿,要穿白色或
黑色等颜色素淡的衣服,追求肃穆气氛,以示哀悼。

  语言禁忌:人死了忌说“死”,而要说“老了”。办喜事时不能讲丧事,办丧事时不能讲
喜事。认为老人活到66岁、73岁、84岁时都是个“坎儿”,到这 3个岁数时,一般要多说一岁,
认为这样,就能过这个“坎儿”。

  日期忌:农历年正月初一到初三,禁忌往外扫垃圾、倒污水,认为这样会把一年的财气倒
掉。正月十五之前忌动针线。二月初二龙抬头日忌动针、动剪,认为这样会伤“龙目”;同时
又认为这一天理发十分吉利,俗称“剃龙头”。婚嫁选结婚的日子忌单日,喜双日,如是双年、
双月、双日,又逢星期日,则认为是上等吉日。立秋日,忌吃黄瓜,认为吃黄瓜会使身体消瘦;
这一天要吃面瓜、土豆、茄子,最好是吃肉,俗谓“抢秋膘”。

  借药壶忌:借邻家的药壶熬药,用过后不准送回,认为送回药壶就会把病带给人家,因此,
邻家要用需自己取回。

  生育忌:已婚女子忌在娘家生孩子,临产前必须回婆家。

  指彩虹忌:天下雨后出彩虹,忌小儿用手指,认为用手指彩虹会烂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