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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界

第三章 县域知名人物

第一节 政界



  

  王双和

  山西省文水县人。1935年 6月,加入红军游击队,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1936年末,到
达延安。曾任中央留守兵团老一团战士、八路军警备一旅七一八团三营七连炊事员、班长等职
务。1946年 9月,跟随彭真、陈云和张闻天领导的太行军区两万人干部团挺进东北,创建东北
根据地。到林口县后,在第一任县长秦敬三领导下,先后在县大队和县政府后勤工作。在林口
工作的36年里,他工作积极,任劳任怨,服从分配,始终保持老红军的光荣传统和劳动人民的
本色。同时严格要求和教育子女,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搞特殊化。1982年 5月26日,王
双和病逝,享年84岁。县委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骨灰安葬在林口革命烈士公墓。


  聂开荣

  原名聂开恩,吉林省东丰县横道河子人。少年时随家人迁居县域黑背。1934年,任黑背一
带的抗日救国会会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兴隆镇区党委宣传委员。1934—1943年,在
党的领导下,聂开荣以开日用食杂铺——“聂家床子”为掩护,开展抗日地下联络站工作。积
极为抗日联军提供军事情报和军需物资,并掩护和救治抗联伤病员。抗联将领周保中、柴世荣、
刘曙华、王克仁、王光宇、郭铁坚、杨绍臣等人都到过“聂家床子”或聂开荣家与他联系,多
次从“聂家床子”获得情报和枪支、弹药、服装等军需物资。1943年 7月,聂开荣和阚玉坤因
从事秘密抗日活动被特务发现而被捕入狱。 8月,聂开荣越狱逃出。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
他与党组织重新取得联系,回到革命队伍中来,踏上解放和建设新中国的大道。1961年任双丰
公社社长,1964年5月以后,曾任林口县粮食科副科长。离休后享受红军待遇。1991年5月病逝。


  徐法章

  1925年出生于辽宁省东沟县。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小学校长、中学校长、文教科
副科长、科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县政协主席等职。

  1951年 6月,徐法章任文教科副科长并主持全面工作。他领导创建了林口初级师范学校和
省立林口中学,为本县解决了高小毕业生需到牡市上中学的问题。1952年秋,他领导过渡新学
制,在部分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积极发展农村小学高级班和大力加强全县扫盲工作力度。1958
年5月,他任林口中学校长。同年秋,组织招收首届高中生112人,使之成为完全中学。

  1960年 4月,徐法章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为配合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县委中心工作,他
带领宣传、文教、卫生战线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文艺演出、
送医送药等活动。1963年,针对农村买卖婚姻、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盛行的实际,
他向县委提交调查报告。县委决定由他负责,领导县委宣传部、法院、民政等部门联合行动,
对全县“人贩子”、巫医、大神等不法分子进行有力打击,使农村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徐法章遭到批斗和关押,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摧残,子女及亲属
也受到牵连。1975年恢复工作后,他不记个人恩怨得失,带病坚持工作,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
对党的事业的耿耿忠心。

  1978年中共林口县委为徐法章平反,恢复名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担任县委常委、
组织部长,兼任县委揭批查办公室主任。他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
全县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一
大批干部澄清历史遗留问题尽快恢复工作扫清了障碍。在执行新时期干部路线过程中,他思想
解放,严格按照“四化”标准选拔干部,大胆启用各类专业人才担任领导职务,使后备干部队
伍建设出现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1981年,徐法章积极参与县政协的筹建工作,并在8月 20日召开的林口县政协一届一次会
议上当选为主席。此后,他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取得社会各界对县
政协工作的大力支持,推动了政协工作的顺利开展。1983年 3月,牡丹江地区行署为他记大功
一次。

  1989年1月11日,徐法章因病去世,享年64岁。


  高德元

  曾任区委书记、公社书记、县委副书记、生产部主任、副县长、政协主席等职,现已离休。
1958年,高德元调任林口县三道通乡任乡党委书记,成立奋斗人民公社后,任公社书记。此期
间,高德元按上级部署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组织农民修建12个涵洞和桥梁、10公里水渠,实现
了三道通人民把水从立业屯引到三道通的夙愿。他还组织群众在藏富屯安装一台半冲动式水动
力机,能发电照明,又能磨米磨面;在四道河子安装一台中型旋浆式水轮机,能带动 3台打稻
机、1台扬场机和1盘磨。他在全公社积极推广水动力,要求各村都搞一处“森林夜明珠”,使
水动力在全社遍地开花,共安装16台水动力机,发展水田619垧,生产水稻328万公斤。水动力
使三道通公社农民脱谷、拉磨、点灯全部用上电。1958年12月28日,高德元代表三道通人民参
加中央召开的全国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
导人的接见,并在一起合影留念,获周恩来总理亲笔签名奖牌一枚。


  陈书堂

  历任公社社长、交通科副科长、公社党委书记、县政府督导员等职。在1979—1983年担任
柳树公社党委书记时,他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下,
团结公社党委成员,带领柳树人民,经过 3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联产承包
责任制,使柳树公社彻底改变了20多年来年均吃国家返销粮35万公斤、人均背债70元、户均欠
款 400元的贫穷落后面貌。1982年,柳树公社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公社超额完成国家
粮食征购任务15万公斤,共交征购粮265万公斤;不但完成了全部应缴农业税款 20万元,还收
回欠款1万余元。当年全公社提留“三金一费”92万元,比历年来平均积累30万元增加 2.07倍,
集体经济力量明显增强。全公社人均收入由1981年的69.6元提高到231.7元,增加2.3倍;社员
年末存款达80万元,是1980年历史最高存款额23万元的 3.5倍。“柳树翻身,面貌大变”的消
息传遍各地,当初外流的社员先后全部搬回柳树。省、地报刊和电台连续报道“柳树大包干”
(即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果和经验;公社党委作为先进党委,先后 3次在全县大会上介绍经验,
并在省委召开的整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全地区和全县农村
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1983年,林口县全面推行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葛树霖

  1943年出生于林口县奎山乡安乐村。历任县委学习室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纪检
委副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是中共林口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常委,林口县人民代
表大会第十届、十一届人民代表。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工作积极,认真肯干,多次受到县、
市级表彰和奖励。1991年 7月30日,在奎山乡中三阳水库抗洪抢险时,为察看水库险情不幸落
水牺牲,终年48岁。中共林口县委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做出决定,号
召全省人民,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上的职工干部要向葛树霖学习,加强宣传部门自身建设,树
立宣传干部形象,使宣传思想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地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1992年省政府
授予葛树霖“革命烈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