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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始末

编纂始末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百废俱兴,文化事业的发展随之出现新契机。此时期,
国务院下达全国各市县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的任务,修志热潮在全国悄然兴起。

  本县于1979年10月开始组织有关人员征集资料;1980年11月15日,成立林口县志编纂委员
会,正式开始县志编纂工作。至1999年 1月10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地方志
办公室的指导下,林口县志编纂委员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经过艰辛努力,终于完成了县志编
纂任务。1999年7月28日,林口县有史以来第一部《林口县志》开始付印。

  1979—1999年,林口县志编纂工作经历了前后三个阶段,历时20年。

  第一阶段(1979—1986年)

  林口县志编纂委员会先后有主任王斌山、郑玉林、励树武,副主任高德元、郭锡本、庄文
礼、徐贤。

  参加编审、编写和编务工作的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有:于占庆、于雅清、尤景山、王冲、
邓景儒、田有年(丁中)、石铭华、任福全、任德合、衣晓白、刘淑珍、庄文礼、庄中山、曲志
远、吕胜录、朱艳芳、孙德文、张长珊、杨敏、杨郁春、宋忠伟、李长梢、李占武、李政华、
李笑雨、汪淑贤、郑玉林、赵庆久、徐文芳、徐法章、唐耀舜、栾惠民、都基奎、盛林、康玉
环、常志显、阎宝忠、焦永林、焦奎志、穆荣发等。因当时没有留下编写人员情况记录,此处
所列名单,为事后调查统计。

  此阶段,共编写出13册打字送审稿,即大事记述(1986.5)、第二编林口地方简史(1983.4)、
第三编概述(1983.8)、第四编自然志(1983.8)、党政编(1985.6)、军事志(1985.3)、经济志(分
第一、二、三、四分册)、文化志(1984.11)、人物志(1985.2)、社会编附录编(1986.4)。

  写作内容时间上限一般最早追溯到清代或民国初年,下限断在1979—1985年不等。负责志
稿的主编先后有尤景山、庄文礼,副主编石铭华、徐文芳等。

  本县县志编纂工作在当时居于全省前列,但由于初次修志缺乏经验和可供借鉴的志书样本,
编写出的送审稿在体例、内容诸方面未能达到省地方志办公室要求的送审稿标准。尽管如此,
此阶段的修志工作还是积累了宝贵的资料。

  第二阶段(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

  1987年 8月,正式建立林口县人民政府县志办公室,主任盛作舟。着手准备在县志原送审
稿基础上,进行修改,然后出版。

  但经过与省地方志办公室请示后,得到的明确答复是:“此稿不具备送审稿条件,必须重
新写。”根据这种情况,县政府调整了林口县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孙长发,副主任乔正禄、李
顺宝、牟玉浩、郭连仲。重新组织有关人员编纂《林口县志》第二稿。此阶段修志主要采取聘
请特邀编辑的方式开展编写工作。

  参加编写的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有:王英泽、田有年(丁中)、刘银龙、姜宪堂、徐文芳、
盛作舟等(没有写出稿件的人员未列入)。

  县志第二次编写稿提纲设24编,由第一至第二十四编的编目是:建置、自然地理、农业、
林业、多种经营、工业、商业、交通运输、邮电、综合管理、财政金融、城乡建设、党派群团、
政权政事、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人物。

  至1993年4月,编写出打字送审稿 1编,即第二十四编人物;不同程度的未完成资料稿7编,
即第一编建置、第二编自然地理、第七编商业、第八编交通运输、第九编邮电、第二十一编文
化、第二十三编社会。

  写作内容时间上限重点以1939年6月1日建县为起端,下限断在1985年末。县志办公室主任
盛作舟任主编,工作人员徐文芳任副主编。

  此时期,全省各市县志书陆续出版发行,牡丹江市各市县仅剩林口等两县、市没有完成编
纂和出版任务。

  第三阶段(1993年6月至1999年1月)

  1993年4月,在县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过程中,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公室与县档案局3
家合并,称林口县档案局。县志工作成为档案局的工作任务之一。 6月,本县重新调整县志编
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档案局,重新配备了修志人员,以期尽早编写出《林口
县志》。县档案局局长陈泓友任主编。他根据省地方志办公室对编写提纲的原则要求,参考各
市县志书的编写提纲、编写体例,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重新编制出一份《林口县志编写提纲》
(详见书前《林口县志》目录)。此提纲经市志办公室审定后,作为第三阶段编修县志的提纲。

  7月,由副县长、 县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李方明主持召开了全县各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县
志编纂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中共林口县委办公室文件——《关于下发<县志编纂任务分解>的
通知》,将修志任务按编写提纲所列的编、章、节分别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要求各有关单位主
要领导挂帅,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熟悉情况,又有较强写作能力的同志修志。编写任务量
大的单位,要组成一个写作班子,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此次会后,接着举办了各单位编写人员
培训班,学习了《编纂工作通则》,讲解了修志的具体要求。第三阶段修志工作正式开始。以
后,在修志过程中,有些单位因各种原因,更换编写人员,县志办公室采取个别辅导方法,对
新换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尽快开展编写工作。

  此阶段修志,为再次从头至尾系统地重新编写,将前两阶段修志所编写的送审稿、资料稿
中部分可用资料用做写作素材之一;同时广泛征集新资料,充分利用县档案局的馆藏档案、文
献和有关单位及个人收藏的资料。编写内容上限,遵照上限起自事物发端的原则,一般追溯到
清代,最早追溯到地质历史时代的太古代、人文历史的新石器时代;下限断在1992年,比第二
阶段修志下限又向后延伸7年。

  此阶段修志,先后有乔正禄、杨明、梁桥、王育伟 4位县长任县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县委
副书记于占庆、潘政林,副县长李方明、赵多奇、王伟斌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清
林、县档案局局长陈泓友任编委会办公室主任,档案局副局长牟敦启任副主任;陈泓友任《林
口县志》主编;1993年王英泽、徐文芳、牟敦启任副主编,1994年 4月徐文芳病退离任,12月
王英泽离任,刘洪河调入从事县志编纂工作,1996年牟敦启、刘洪河任副主编。县志编纂委员
会成员由编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承担县志编修任务的各单位负责组织领
导并审稿的领导人员组成。编写人员由县志办公室人员、各单位抽调人员和特邀撰稿人员组成
(详见“编写人员”名单)。

  此阶段修志,各级领导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抽调得力人员,使修志工作进展速度快,
质量高。

  县政协主席徐广琪不但安排得力人员编写《林口县志第十九编人民政协》,亲自审阅稿件,
而且直接参加到具体编写工作中来,编写了本编的第四稿,补充许多新内容,使史料更翔实,
结构更严谨,文字更简练。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牟玉浩直接负责编写《林口县志第二十三编军事》的组织领导和
志稿审阅工作。他积极组织部内有关人员提供基础材料,聘请特邀撰稿人,使该编于 1994年6
月,在全县第一个形成打字送审稿,对全县修志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县长、县志编委会主任梁桥、县委副书记、县志编委会副主任潘政林,在省、市地方志领
导来本县指导县志编写工作时,都亲自接待和介绍本县县志编纂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省、市地
方志领导的指导意见,并组织落实。在县志编纂工作后期,潘政林副书记再次主持召开后进单
位修志督办会,责成各后进单位签写督办单,限定完成时间。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县志主编陈泓友 6年来放弃节假日休息,每天坚持工作10余个小时。
他不但主持具体编写工作,努力做好对各有关单位修志工作的业务指导、联系和协调工作,负
责县志总纂,而且还承担了半数以上编、章的编辑和写作任务,其中撰稿量达50余万字。副主
编牟敦启、刘洪河、王英泽也都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所分担的业务指导、通联和编辑工作,同
时承担了一些编、章的写作任务,其中刘洪河撰稿量10万字。

  因为各单位抽调的编写人员素质不一,每个编写人员所占有的写作资料程度不一,有些编、
章的写作进度十分缓慢,个别单位编写人员的写作半途而废,不得不一再换人,有的编写人员
只能拿出不同程度的资料稿。对此,县志主编和副主编不等不靠,主动帮助搜集资料与编写人
员共同写作,并搞好与有关单位领导和编写人员之间的协调关系。对那些确实无力拿出初稿的
单位,他们将写作任务接过来,确保了修志任务的按时完成。

  县档案局有关人员努力为县志编纂搞好服务,帮助查阅大量档案,其中庄中秋、许常红、
张宏波、牛长胜、孟凡溶、徐永林、康玉环、高林云等人还承担了许多手稿誊清等编务工作。

  老干部高德元、邹伟、戴东范、陈书堂、张连桂等人协助提供了有关资料。倪学仁、刘国
范等人提供了商业编的有关资料。李秉章、张淑华、王广生、张桂清、杨长顺、吴凤秀、胡梅、
陈建北等人提供了财税金融编的有关资料。文物管理所依晓白等人提供了有关文物资料。农业
局郝连生、李凡、徐令胜(蜂业站)、郝金财(蚕业站)、刘伟云、许洪辉、于晓凤、艾厚山,畜
牧局张庆祥等同志提供了农业方面有关资料。

  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和负责指导的同志 6年来对本县县志编纂工作进行了多次业务
指导。省志办副主任刘向前、市县志指导处副处长关华、当代黑龙江史学会秘书长刘阿梅,市
志办副主任吴树刚、指导科科长关文坤都曾来本县当面进行业务指导。

  此阶段修志,由县志主编和各有关单位领导负责志稿的初审工作。初审后形成打字送审稿,
呈报县志编委会主任、副主任进行二审,同时呈送有关县领导征求意见。三审、四审工作分别
由市、省地方志办公室负责。

  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根据县、市、省三级领导审稿意见,县志主编、副主编进行了第
二、第三遍总纂。其中副主编牟敦启负责第六、八、十三、二十一和二十二编初纂,刘洪河负
责全志初纂;主编陈泓友负责全志初纂指导和终纂。此期间,为了加快总纂进度,副主编刘洪
河也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为县志的进一步完善做了许多工作。1998年 3月11日,省地
方志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林口县志》送审修改稿,下发《关于(林口县志>终审的批
复》,准许出版。

  出版期间,编委会主任王育伟、副主任王伟斌积极筹措出版资金,并审阅了校对稿清样。

  《林口县志》彩页照片主要选自《黑龙江·林口》画册,由王立民、陈泓友整理、补充、
设计;《林口县政区图》选自1982年林口县人民政府编制的《黑龙江省林口县地名录》;《林
口镇市区图》由县城建局提供;黑白示意图主要选自《林口县农业区划》《林口县土壤》等书
籍,由陈凯源重新整理、编绘。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王文题写了书名。

  《林口县志》编纂成功与出版是全县各级领导和广大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群众智
慧的结晶。愿《林口县志》在改革开放、振兴林口经济和发展各项事业的过程中做出应有的贡
献。

   林口县志编纂委员会

   199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