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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三篇 农业

篇下序



  穆棱县农业,自宣统元年(1909年)建治始,地权高度集中在地富官商手中。生产工具古老
落后,经营粗放;水利工程简陋,有灌无排;气象科学空白,靠天吃饭。特别是在日伪14年殖
民统治时期,日本侵略者对农村进行疯狂掠夺和经济“统制”,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日益萎缩
和凋敝,农民被逼入绝境。

  1946年,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全县人民进行了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经济基础。
历经40年的建设和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昔日的落后面貌。奠定了相当规模的物质技术基础。
扩大了耕地面积,1985年实有土地面积783 831亩(含地方三场、国营林业、机关团体面积90 269
亩),比解放前增加2.2倍;进行了水利建设,1985年已建成5座水库,66.65公里堤防工程和以
八面通镇、福禄乡、河西乡为重点的 3个万亩灌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由解放前22 312亩扩大
到80 000亩;发展了农业机械,1985年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 97 498万马力,机耕面积占52%;
同时,改革了排水技术,普及了良种,增施了化肥,农业气象技术广泛用于农业生产,使全县
粮食生产基本上稳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认真落实了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推行
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
实行了国家计划合同收购新政策,扩大了市场调节范围,使农村经济进入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
轨道。1980—1985平均粮食总产量达到97 290万公斤,比1970—1979年平均增长 79%。农村的
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等各业均有较大发展。造林面积,1950—1960年,年均
9 301亩;1981—1985年,年均67 796亩。大牲畜总数,1945年 11 200头(匹);1979年22 624
头(匹);1985年 43 076头(匹)。副业总产值,1949—1959年,年均239万元;1970—1979年,
年均361万元;1985年为13 775万元。渔业,1980年养鱼年产12吨;1985年产110吨。全县农村
合作经济1985年总产值达14 539万元,人均收入554元,比1978年增长4.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