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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机具发展

第四章 生产工具

第一节 农机具发展



  

  穆棱县农机具的发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而发展的。

  自清末有农事活动起,由于农村封建制度的束缚,长期延用旧式农具进行生产,质地简陋
而效率低下。整地方面:镢头、铁锹、笨犁、拉子;播种方面:手撤、点葫芦;中耕方面:锄
头、笨犁;收获方面:镰力、镐头、磙子、链接、叉子、木锹;农副产品加工方面:石碾、石
蘑、笸箩。民国初期,八面通地主邢子祥独家用过从俄国购入的“火犁”牵引犁耙刀开荒,可
谓新式农业机械的雏形。伪满时期康德6年(1939年)至康德8年(1941年)间,日本“开拓团”在
张秧子岗开荒,曾用过简易拖拉机牵引洋犁作业。以上两种农业机械的出现,时间短暂,又不
为民间所有,故广大农民无人问津。解放后,互助合作阶段农业机械化只在国营农场试验示范。
县内农机事业是以小型农具改革为主,由小生产的简单工具向半机械化过渡。1956年开始,推
广马拉农具,单、双铧犁,畜力元盘耙,镇压器,十行播种机,摇臂收割机,水田犁,铲趟机
等新式农具。在植保机械方面,有背扶式喷雾器,木制拌种机。同年,县农机厂又仿制了苏式
丁齿脱谷机50台。

  1958年3月,始有农业机械,第一台是DT——413链轨拖拉机,同年9月,接连购入3台波兰
进口鸟尔苏斯,2台热特 25胶轮拖拉机。但由于农村传统落后农具的习惯势力影响,技术力量
薄弱,管理缺乏经验,农机事业只限于试验示范。加之,全国正处以钢为纲,全面追求重工业
的高速发展,农机产品奇缺,人民公社的“共产风”正盛行,管理混乱;连年自然灾害侵袭,
经济困难。因此,农机事业发展受阻。1965年末,全县只发展到 32台拖拉机(链式拖拉机25台、
轮式拖拉机7台),平均每年增加4台。

  1966年,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指导下,全县人民战胜了困难,工农业
生产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农机事业正当起步之际,迎来了“文化大革命”,农机事业发展受
阻,1966年至1969年,平均每年只增加6.5台,9个人民公社,每个公社占0.7台;1970 年至1973
年,平均每年增12台,每个公社占1.3台;1974年至1975年,平均每年增加 47台,每个公社占
5.2台。10年间共增加168台,平均每年增加不足17台,每个公社只占1.6台。

  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进入拨乱反正的新时期,
全县国民经济走向正常的发展轨道,农业生产和农机事业得到初步恢复。1978年12月,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仅三年,农业机械事业的发展,在
1975年200台拖拉机的基础上,1978年大中型拖拉机发展到518台(链式116台、轮式38台、小型
323台)年均增加106台,每个公社平均12台。

  1979年至1985年,全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大”、“十二大”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
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经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农村各项经济政策,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
制为主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农机事业得到了史无前例的飞跃发展。1985年,大中小型拖拉机保
有量达2 133台,比1978年增长3倍,平均每年增加231台,等于1958年至1978年 20年发展的总
和。农业机械化在农村大变革中,扭转了新旧体制转变不适应的局面。在大发展中呈现出崭新
的特点:农业机械作为商品进入农村市场,突破了农业机械只能由国家和集体经营的模式,形
成了国家、集体、农民一齐上、农民个人购置经营的拖拉机已达 1 969台,占全县拖拉机保有
量92%;“六五”期间,农村用于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达1 217.8万元,平均每年为 174万元;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向非耕地经营的转移和正在发展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成了推
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