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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饲养管理

第四节 饲养管理



  

  解放前的大牲畜多为地主所有,谁掌鞭谁喂养。土改后,牲畜为农民私有,家家比精心喂
养,户户比增膘复壮。合作化后,牲畜为集体所有,役畜饲养和使役固定专人,即饲养员、使
役员。车马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成立车马组,承包全队需要畜力作业的农活。一种作法是:
车马单独成组,统一核算,实行“三包”,有奖有罚。另一种是全队牲畜分出几挂车,使役以
车单独核算,饲养由饲养员统管。不论那种形式。车马由生产队统一掌管使用,在保证农业生
产前提下,由生产队统一组织副业生产。为了加强车马同农业生产联系,平时实行车马定点作
业。生产队经常召集车马使役员和农业生产人员联系会议,对一个时期生产进行统一安排,制
定出车马小段计划。实行“三包”有奖有罚的具体作法:一是包任务,生产队把每台车作业项
目统一折算标准台班,每台车定工300个台班,超过一个台班奖12元;少作业1个台班扣罚12元。
奖罚款由饲养员和使役员按三、七比例分成。具体内容是:保证农业生产用车。先定出每垧地
田间作业车马用工为10个标准台班(种地、趟地、拉地、送粪分别定数),然后根据农业组的耕
地面积,按每个台班12元钱的标准,把车马用工作为生产费的一项包给农业组。农业组随时对
车马作业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付给工票,使役员拿工票回组记工。其他非田间作业用
车也按此法办理。为调动各农业组积肥送粪,生产队规定:积肥用车马工,由生产队统一负担,
各作业组必须保证积肥数量,如果积肥用车不足4个台班,生产队扣罚作业组这个项目的4个车
马工;超过部分由生产队负担。另一个是保证社员生活用车。生产队规定:1—3口人的户,全
年用车为 2个台班;4—6口人的户,全年用车为3个台班;7口人以上的户,全年用车为 4个台
班。社员计划内正常用车,每个台班按 4个工日计价,超过用车规定标准的,经过生产队批准,
每用一个台班收现金12元。第三是车马组运输性的收入,实行队组“三七”分成或“二八”分
成(队多组少),二是包费用。生产队参照历年车马费开支,定出全年费用包干定额,节约归组,
超支不补。其中,车马杂支包给使役员,草料费和药费由使役员和饲养员联合承包,草料费的
节超三七分成,药费节超对半分成。三是包牲畜。车马组实行牲畜以生顶死,保住老本。多增
加1匹牲畜(幼畜保成活 6个月交队)奖励100分工,使役员和饲养员“四六”分成。人为造成牲
畜死亡,按原价 80%扣罚责任者。孕马掉驹,扣罚使役员20元。对现有的幼畜,年初由生产队
作价年终按增值部份的 50%奖给使役员和饲养员。另一种办法是役畜饲养使役包给个人。就是
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套几挂车,饲养、使役合一。具体作法是“两定”、“三包”。两定为
一定人,指定一套车马交给个人;二是报酬,饲养每头牲畜每天记两分工,车马零星作业每天
记10分工。上趟子活实行计件工资,达到质量标准,按规定计酬。三包为一包草料,生产队给
每头(匹)牲畜按标准留草,留精料、盐以及铡草和饲料粉碎费。二包膘成,定承包合同时,马、
牛过秤检斤,年末每头增重50—70斤,奖20元,增70—100斤奖40元,增重百斤以上的奖 50元。
三包繁殖,幼畜三月冷后,生产队检查验收,给予奖励。膘肥体壮的本地马驹奖 100元,改良
马驹奖150元。本地牛犊奖40元,改良牛犊奖50元。人为造成牲畜空怀、流产各罚款 30元。多
年实践,牲畜使役,饲养合一承包的办法好处多,因为车马是生产队的重要工具,谁掌握车马
和农机具谁就处于主导地位,就有巩固的生产指挥权,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实行承包办法,
使生产队统一经营有了具体保证,巩固了生产队的主体地位,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实行这个办法,不但避免了分“小而全”的作业组容易导致明分组,暗分队的现象,也可以比
较有效的解决各专业组争用车的矛盾。有利加强集体经济核算,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长期以来,
饲草、饲料、车马杂支、死马买马、随报随销,从不讲经济核算的做法,其损失浪费是很惊人
的。实行承包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车马吃“糊涂”的局面。对全面加强经济核算,进一步完
善生产责任制,向管理企业化迈进,将产生积极作用。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生产队的牲畜全部作价卖给社员,农民自己饲养管理和使
役之后,存栏逐年增加,消费年年减少,多数膘肥体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