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做工经商
第三节 做工经商
农民从事工商,早在清末、民国、伪满时期就有之,由于封建统治盘剥,农民只限卖小工,
卖瓜菜,收入甚微。合作化后,劳动高度集中,不准随意做工、经商。尤其左倾错误的影响,
把自然优势变经济优势视为资本主义倾向,严格限制个体生产。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
后,党和人民政府尽力为农民走出农村小路,进入流通领域创造条件,使国家与农民之间、生
产与消费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呈现百业俱兴。1985年全县有 4 133个多门类做工经商户、从业
人员11 604人。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八面通镇有1 473户依城做工,靠市经商,占总农户45.8%。
民主村有231户,人均0.4亩地,口粮不能自给。他们凭借村居县城的优势,有 5户经营汽车货
运;26户经营胶轮和小四轮拖拉机货运;有9户常年从事建筑承包;有23户投入各业做工;有2
户经营养鱼池;有2户专卖熟食(熏鸡、烤肉);有1户开设豆腐坊;有3户经营小卖店;有1户开
茶馆;有2户修补胶轮胎;有7户修鞋;有2户常年卖鱼;有5户常年卖布;有6户卖水果;有116
户卖菜。1985年,农村的自营经济收入占合作经济总收入68%,人均收入585元,比农村经济改
革前增长2.4倍。是全镇第一个无贫困户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