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 初级社形成后,各社配 1名专职会计员,实行独立核算,采取现金流水记帐法。高级社实
行会计统一核算。社里的固定财产及生产资料,设固定财产登记薄和低值易耗品登记薄。1955
年会计核算采取“现金收付”记帐法。1957年,会计核算改为“借贷”记帐法。为了加强农村
财务管理,1956年农业科(局)设会计辅导股,各公社配一名专职财会辅导员,后改会计辅导站。
1983年,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原生产队的财务及物资折价变卖给农民,集体积累由村委会统一
管理。会计核算形式是以集体统一核算和家庭核算并存,1984年,全县成立 9个农业经营管理
服务公司,157个农业经营管理服务总站,开展审计、咨询代办服务。
1957—1985年农村经济效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