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造林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为了纪念“帝政”,确定了植树节,开展绿化运动;另方面把立
木所有权与土地分开而化归国有,制定林野经营计划(1936年)、农村林(1938年)、农村牧野林、
县有林的设置纲要,通过这些来推动造林政策的开展。伪满康德 8年(1941年)又制定了学校林
设置纲要,“建国”10周年纪念林设置纲要,伪满康德 9年(1942年),制定造林事业振兴方策
纲要,做为重要“国策”,以期推进林野行政。尽管努力于开展造林,唯有兵营、车站、机关、
学校、路旁少有植树,林区只有掠夺性的采伐,没有营林。
新中国成立后,植树造林主要靠国营和社队集体,逐步发展到千家万户,个体、集体、国
家、各行各业一齐上。在绿化内容上向多种扩展,由单一的栽种乔木发展到乔灌草结合,树果
花结合,向绿化、美化、香化方向发展。
1950年2月,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后,本着“普遍护林、重点造林”的方针,始在一区(今八
面通镇)撂荒地试造落叶松用材林345亩。
1953年9月 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苗、护林工作的
指示》后,由营造单林种发展到防护林、用材林、薪炭林兼有,造林面积增加到 1 990亩。从
此,改变了只靠撂荒地植树,开始向荒山造林的新阶段。
1959年,代马沟林场营造落叶松用材林975亩,为国营林场造林树立了榜样。
50年代先后造林面积达9 301亩(国营1 515亩、群众7 786亩),保存面积 2 313亩(国营为
100%,群众798亩)。
1963年,开始营造经济林103亩。其中:八面通公社36亩、福禄公社 15亩、穆棱公社30亩、
磨刀石公社22亩。保存率达95%。
1966年,贯彻“谁栽谁有”政策,进一步调动了群众造林积极性,当年造林18 654亩,等
于前5年的1.3倍。出现了第一个造林高潮。1967年,造林43 652亩,比1966年增长1.3倍,1968
年,造林81 547亩,比1967年又翻一番。60年代造林面积为237 489亩,比50年代增长2.6倍。
70年代造林面积为451 284亩,比60年代增长1.9倍。由于左的影响,保存率很低,50年代保存
率为25%,60年代为32%,70年代为58%。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放宽林业政策,划“两荒” (荒山、荒地)、“定三山”(自由山、
责任山、义务植树山), 调动了各行各业积极性,形成了绿化荒山、建设山区的新热潮。村村
“包”字归山,建“三户”(重点户、专业户、兼业户)。1980——1985年,6年造林747 447亩,
比70年代增长 2.8倍,保存率为93.4%。出现405家造林育苗“两户”,其中:造林两户 322家
(专业户167家,重点户155家),造林面积83 666亩,(专业户67 525亩,重点户16 141亩)。育
苗两户83家(专业户57家,重点户26家),育苗面积 2 481亩(专业户1 955亩,重点户526亩)。
河西乡福来村专业大户刘金贵,1984年在村西山闫家沟承包荒山1 700亩,造林1 250亩,栽植
落叶松39万株,成活率达 95%。河西乡向阳村,福禄乡康乐村,下城子镇东村,兴源镇西村,
八面通镇富家村、中山村、清和村都是发展快,效益高的典型。兴源镇西村,1957年始,于兴
龙沟营造落叶松用材林70亩,1980年营造4 595亩,保存1 060 310株,活立木总蓄积12 645立
方米,价值人民币2 094 807元。
全县共有农田防护林 27 345亩。重点防护地在马桥河镇北大岗 4个村5个自然屯(951户,
4 426口人,72 803亩耕地,年年因风害而减产3——5成),林带占地面积 210亩。水土保持林
沟坡兼治,以坡为主,以坡保沟。树种以灌木为主兼有落叶松、樟子松、杨树等。
义务植树已形成了良好社会风气, 各行各业都自动植树造林。 自全国五届四次人大作出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来,全县城乡普遍开展植树,四旁绿化,蔚然成风。
1950——1975年绿化植树91.5万株,1976——1979年绿化植树 169.4万株,1980——1985年绿
化植树412.84万株,1985年为高潮期,绿化植树147.05万株。达到标准绿化的村有91个,学校
113所,公路绿化314.5公里(乡路168.3公里、县级公路30公里、国防公路116.2公里)。
1950——1985年造林面积表
1984—1985年发展两户情况表
历年绿化情况表
单位: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