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品效益 “两烟(晒烟、烤烟)占穆棱县经济作物主导地位,起着举足轻重作用。“一五”期间,占
经济作物总产值24.8%;“二五”期间占 26.6%;“调整”期占29%;“三五”期间占 46.8%;
“四五”期间占66%;“五五”期间占72%;“六五”期间占 68%。1981年,马桥河镇与农民签
订晒叶收购合同多达3 500余份。商品量 150万公斤,金额230万元,种烟收入千元以上的农户
有524家。
1983年至1984年间,晒烟允许多渠道经营,实行议购议销,价格浮动,肥了烟贩子,烟农
吃亏。1985年,穆棱县人民政府颁发了《一九八五年晒烟生产和收购的通告》严格执行专卖条
例。是年10月,黑龙江省全国烟叶计划衔接邀请会在穆棱县召开,进一步打开了穆棱烟的销路,
同19个厂家成交 650万公斤烟叶。博得了烟农和厂家的欢迎。1985年烟农除集市贸易销售外,
国家统一收购达135万公斤。烟叶商品量占总产量的84%。
烟叶产量、商品量情况表
1909年—1985年 单位:万公斤
烟叶税收与财政收入比较
1976—1985年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