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材工业
第三节 建材工业
穆棱县解放前只有几家私人烧砖业和一家石灰窑,别无其它建材工业。新中国成立初期,
全县有13家手工烧制红砖。建材工业的发展是“大跃进”时期。进入70年代,根据县内建材资
源丰富的优势,国家先后投资 657万元(省、市、县三级投资总数),先后建立了砖瓦厂、水泥
厂、战备砖厂等地方国营建材工业。各乡镇建立建材工业企业28个,其他建材工业15个,全县
建材工业企业达33个(其中国营5个,集体28个)、4个行业(水泥、砖瓦、砂石、其它建材)。1985
年全县从事建材生产人员共2 044人,其中国营职工1 078人,集体966人,年总产值941万元,
其中:国营企业产值553万元,集体企业产值388万元;利润218.8万元,其中国营企业166.3万
元,集体企业52.5万元;税金56万元,其中国营企业39.6万元,集体企业16.4万元;主要产品:
红砖、平瓦、水泥、白灰、沸石、珍珠岩等。
一、水泥生产
地方国营水泥厂于1969年3月建立,到1977年省、市、县先后 4次投资142万元。建厂后一
个较长时期内由于技术力量不足,设备不配套,管理混乱等多方面原因,生产的水泥质次价高,
连续9年累计亏损109万元。
1978年经过整顿领导班子,培训职工队伍,更新设备等措施,改变了长期亏损局面,当年
生产水泥14 030吨,产值 63.8万元,利润2 000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水泥厂贯彻中
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以“三实”(鼓实劲、办实事、见实效)精
神,坚持挖潜、革新、改选、大打以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的企业翻身仗,设备不断更新,产品
质量不断提高。1979年4月省建材局投资38万元,新建1座2.30米×9.20米机械化立窑,同时,
县财政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20万元,修筑铁路专用线两公里。当年生产水泥16 800吨,比1979
年增加2 770吨,实现利润50 532元,比1978年增长24倍。1983 年生产水泥 3.5万吨,质量有
新的突破,325#水泥大幅度减少。产品出厂合格率达98.6%,实现利润 16.3万元,比1979年增
长2倍多。1983年省投资18万元,县投资5万元,主要解决防尘设备。1983年后水泥生产稳定在
3.5万吨。425#水泥占80%。产值完成181万元,实现利润47.7万元。上缴税金25万元。
二、砖瓦制造
本世纪初期,铁路开通后,境区人口渐增,集镇初见规模,官府、民宅、商铺的建设开始
使用砖瓦(初期多为青砖、青瓦)。遂此,沿铁路各站均有砖瓦烧制。
伪满时期。日本统治者出于军事工程建筑需要,砖瓦烧制业有增无减,伪满康德5年(1938
年)后, 穆棱街开始使用串窑生产红砖。为解决需求矛盾,日军在施工现场就地加工水泥砖瓦
代替红砖瓦生产的不足。
新中国成立前,全县有13家砖窑,年生产红砖百余万块。从业人员80人,均手工操作,季
节性生产。
“大跃进”时期,砖瓦生产发展较快。1958年县人民政府投资在县城建立地方国营砖瓦厂。
初期职工50人,建窑1座、砖机1台。制平瓦机1台,生产标准红砖和平瓦。年生产红砖400万块,
平瓦 150万片。经过不断改造设备,新建厂房,扩大施工场地。改用先进的24门输窑烧制措施,
生产能力大增。1985年达到年产红砖840万块,平瓦257万片,产值70.9万元。利润 4万元,固
定工人 89人,固定资产原值96.8万元。1985年省投资 19万元。建造煤石内燃砖生产线,预计
1987年投入使用。
1973年根据战备需要,在河西乡建立国营战备砖厂,为城乡战备工程生产红砖,1975年转
为民用生产。置有15空串窑1座,制砖、制瓦机各1台,职工22人(生产旺季增加临时工200余人),
年生产红砖250万块,平瓦 15万块。建厂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年年亏损,到1984年外债达21
万元。1985年采取租赁办法承包给个人。厂房设备折价16万元。租赁年限为 5年。经营权利为
承包者,每年上交利润 3万元,产权为归企业主管部门。承包后,当年产值10万元,实现利润
4万元,使企业变活。
从1958年开始,乡镇和二轻系统先后办起13户砖瓦厂,其中 1户是原土陶厂转产的二轻系
统砖瓦厂。这些砖瓦厂,建厂初期均为手工生产,逐渐发展半机械化生产。1985年从业人员692
人。生产红砖5 436万块,平瓦218万片,年产值258.5万元。
三、其它建材工业
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县各乡镇在“大办工业”的号召下,根据当地建材资源的优势,
一哄而起办起采石场、砂场、石灰石场、沸石场、珍珠岩矿、白灰厂等60余处。这些场矿建立
以后,多因资金少,销路不畅而自行下马。1962年“关、停、并、转”,又一哄而下。进入70
年代中期,乡镇企业重新兴起,各地先后办了一批建材工业,到1985年全县有砂石场 8个,沸
石矿2个,珍珠岩矿1个,白灰厂 4个。这些场矿全是乡镇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过经济体制
改革,实行经济责任制与承包,企业管理不断得到改善,效益不断提高,补充了建材商品日益
高涨的需要和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