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森林工业
第四节 森林工业
一、木材生产
县境森林资源丰富。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东清铁路筑进县境,沿线山林统归铁路公司砍
伐,中国人不须过问。铁路开通后,俄人又以租借森林为依据开办林场和木材加工企业。民国
2年(1913年)县境有4处俄人经营的林场,面积共1 350平方俄里。民国4年(1915年)俄人租借森
林的增至6户,经营面积4 450平方俄里;民国10年(1921年)减少1户,而经营面积增至4 900平
方俄里。民国7年(1918年)沙俄资本家谢吉斯投资 100万元,雇佣1 300中国人、百余俄人。由
宝博夫在马桥河经营伐木、火锯厂,并修筑1条长39 俄里的森林铁路。
伪满大同2年(1933年)日军占领穆棱县后,日商接踵而至,当年 11月近藤公司在县境穆棱
继裕宁公司(国有)经营木材生产,投资100万元。翌年6月,大同林业公司也在县境经营木材生
产。从此全县木材生产为日本人所垄断。据伪满康德 7年(1940年)《东北要览》记载:1938、
1939两年,木材采伐量达 348 468立方米。解放后,人民政府为管好林用好林,先后成立穆棱
林业局和八面通林业局。县人民政府设置了林业科。在“全面规划,因林制宜,以抚育为主,
抚育、改造、利用相结合”的方针指导下,这些林业机构对所属区域的天然林进入了合理的采
伐,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木材。
县林业局成立以来,先后组建5个林场。1959年代马沟林场首次主伐,当年生产木材3 978
立方米(其中原木2 387立方米)。到1985年,县属各林场为工农生产提供木材176 268立方米,
提供木产品2 150.5万件。
二、木材加工
宣统元年(1909年)县内已有专营木器家俱制造业。民国10年(1921年)发展到 14户(其中大
车铺7户),从业人员25人。年产木制品8 950件。伪满康德3年(1936年)木匠铺 8户,年产木制
品552件,畜力车56台。
解放后,个体木器行业振兴。1946年 7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兴源镇陈端祥合资开办的木匠
铺,厂址迁移八面通,成立地方国营木器厂。1973年木器厂有63人,产值14万元,产品有木制
家俱、办公桌和锯材。1979年职工达百人,年产值37.7万元。1985年木器厂自筹资金10万元,
银行贷款55万元,新上板式家俱生产线,改造厂房增添设备,生产能力逐年提高,产品上百种,
产值10余万元,是县内最大的综合性木器加工企业。1985年产值达 58万元,利润1.8万元,上
交税金2.4万元。
1949年,个体木器家俱制造已发展到22户,从业46人,1956年合作化期间,全县木器家俱
行业,先后组织起来成立了木器生产合作社2个,软木生产合作社1个,综合性的铁木制品合作
社 4个。60年代木器家俱制造业较为兴旺。70年代由于木材供应短缺一度萧条。随着人民物质
文化生活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迅速发展,铝制品、塑料工业兴起,以及风俗习惯的改变,木制
家俱供求日趋下降,唯锯材渐增。进入8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先后建立了穆棱镇木制品厂、穆
棱镇木器厂、磨刀石镇木器厂、兴源镇木材综合加工厂、兴源镇木器厂、下城子镇木材综合加
工厂、兴源镇企业公司铁木加工厂等7个乡镇木器行业,年总产值达3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