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供电 民国19年(1930年)穆棱煤矿建 1座小型火力发电厂,是县境第一家自发自用的电厂。伪满
大同2年(1933年)日本人在八面通镇建立1座小型火力发电厂,并设立电灯公司,为日本侵略军、
日伪机关、采金船供电。伪满康德 8年(1941年)牡丹江电厂架设了供电线路,县内各街村开始
用电。牡丹江电业局在全县各街村设置电业所,置技工、营业人员监护线路设备,收缴电费。
解放后,穆棱镇设立复兴工程局。从1945年冬开始架设从梨树镇到八面通的输电线路。1947
年成立了鸡西电业局穆棱营业所,此后,全县各区相继供电(磨刀石用牡丹江网路)。
1963年前,全县有 100多公里的国电网路,供电只能输送到各乡镇,没有农电网路。1963
年县成立农电科,专门负责农村供电。1965年农村网路达 100多公里,50个农村大队用上电。
1973年农村网路延长400公里。70年代末延长到700公里,全县有70%以上的村屯用上了电。
农村供电后,实行趸售提成自负盈亏的办法供电,县电业局一年收电费60万元,70%上缴
省,30%归县电业局用于线路更新改造。
1985年城乡用电分类表
补充资料:电力企业供电量5 212万度,售电量4 912万度,线路损失电量 300万度,线路
损失率5.75%
农村用电情况
(计算单位:万度)
补充资料:全县有9个乡镇,巳通国网电的有8个,139个村,27 880户。
附记:农村电技工人数有16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