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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业企业领导制度演变

第四章 工业企业管理

第一节 工业企业领导制度演变



  

  解放前穆棱县只有私营工厂和私营个体户,由于私营工业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处于传统
个人管理阶段,资本家或小业主当家做主,企业权力归私人所有。

  工厂管理委员会 1946年 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工矿企业政策的指示》精神,对国营
企业实行工厂管理委员会或厂务会,均吸收工人代表参加。企业的厂长(经理)领导下的工厂管
理委员会,均由民主选举或政府委派,企业的领导权力摆脱了私有性质。

  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末,地方国营企业普遍建立了工厂管理委
员会,由厂长、副厂长、技术人员、工人代表组成。工厂管理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根据上级管
理机关的要求,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与职工福利有关的问题,并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同时建立
了职工大会制,发挥了工人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生产、财务公开、降低成本,
增加生产,公、私两利的做法,促进了地方工业的发展。

  厂长负责制与一长制 1951年5月《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定》,明确提出企业的生
产行政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党的组织对厂、矿的政治思想领导负有完全的责任,加强党的思
想政治工作,实现经济计划,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对行政生产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

  这一时期,地方国营工业刚刚形成,厂(矿)长不熟悉业务,缺乏管理知识,不能大胆负责,
企业决策都要通过党委、支部研究决定,正副厂(矿)长各把一口,分工负责,科室职能制的影
响仍未彻底克服。在车间,绝大多数车间主任是从工人中提拔上来的,他们虽然懂一些技术,
但政治文化水平低,组织管理能力差,工段长、班组长困难更多;党群领导干部对生产管理的
特点又认识不清,遇事过分强调协商,强调打通干部和工人思想,对违反纪律的现象则注意不
够,批评也不够;厂长决策被认为命令主义,个人负责就是独断专行。这种片面观点使一长制
的贯彻遇到了阻力。这一时期地方工业照抄苏联经验,虽有教条主义弊病,但是克服了生产管
理上无人负责的现象,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56年9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
产党章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企业、农村、学校和部队中的基层组织,应当领导和
监督本单位的行政机构和群众积极的实现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不断改进本单位
的工作”。以此,全县地方工业基本上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实行党委或支部集
体讨论决定,然后由厂长全面执行的领导体制。这个时期还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使企业党的
领导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1958年,省委工业政治工作会议,齐齐哈尔现场会以后,进一步明
确行政、工会、青年团组织完全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始批判了一长制。

  60年代出现过将一切权力集中于企业的党组织(实际上是书记负责)。以党代政,党政不分
的现象。1958年又学习贯彻“两参一改三结合” (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
理的规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三结合)。 强调群众管理忽视了专业管理的重
要性;强调党委统一领导,忽视了生产行政工作方面厂长的作用。1957年反右斗争和1958年的
全民大辩论中,以及19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都把一长制问题作为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群
众路线和右倾机会主义来批判。这样就使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逐步向党委统一领导转化,
生产秩序趋于混乱,有些规章制度也被破坏。1960年3月“鞍钢宪法”公布,1961年1月14日中
国共产党八届九中全会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开始对国民经济调整。
9月 14日中央批转《国营工业企业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对企业领导制度作了较完
整的规定,加强了民主管理,支持与调动了职工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提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产品产量提高,成本降低,地方工业企业全面发展出现好
势头。

  1966年 8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使正在实行的《七十条》以及经过几年整顿开始恢复的
企业领导制度和管理制度,受到彻底的冲击和破坏。

  群众组织掌权 “文化大革命”中,在上海“一月革命风暴”的席卷下,群众组织夺了厂
矿企业的领导权。把《七十条》当作复辟资本主义黑纲领进行批判。领导干部都成了走资派。
老工人党员成了“生产党员”,技术人员成了“臭老九”,规章制度成了资产阶级的管、卡、
压,企业成了出勤无考核、消耗无定额、成本无核算、操作无规程、管理无制度的五无企业。
党组织停止了组织生活和一切活动,生产指挥失灵,秩序混乱,陷于无政府状态。

  企业“革委会” 1967年6月 10日全县工矿企业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在“革委会”
的领导下,开展了所谓的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下放科室人员,工厂里的“斗、批、改”,“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的领导,企业全部权利
集中于“革命委员会”。这一阶段,在林彪、“四人帮”踢开党委闹革命思想的影响下,企业
的领导制度和管理工作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很多厂长、工程技术人员、科室干部被打倒靠边
站。

  党委一元化领导 1971年批林整风后,恢复党的生活,建立了党组织。企业的党政领导由
1人担任,实际上党委书记“一元化”。1973年3月,针对林彪反党集团的干扰破坏,纠正左的
错误影响,贯彻国家计委《关于坚持统一计划,加强经营管理的通知》即《十条》,对所属厂
矿企业进行整顿,工作刚刚开始,在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中又被当成“回潮”进行批判。

  1975年贯彻中央制定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即《二十条》,再次整顿企业领
导班子,克服派性,解决“软、散、懒”的问题,使企业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但“四人帮”攻
击《二十条》是大毒草,组织进行批判,使企业再一次陷于混乱。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76年10月粉碎了“四人帮”以后,我们国家进入新的历史时
期。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
大战略决策,结束了前两年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

  1978年党中央发表了《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稿)》,即《三十条》。贯彻
这个《决定》,重新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使集中领导和民主
管理结合起来。从这以后,按照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原则,取消厂矿企业“革委会”,
重新任命了厂(矿)长,基本上改变了党政主要领导由一人兼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