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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屋建筑

第二章 乡村建设

第一节 房屋建筑



  

  县内乡村房屋建筑,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一、解放前到50年代合作化,农村居住条件简陋。基本上是土坯草房,多为坐北朝南正房
3间,院内厢房为牛马棚、仓房、碾磨房,有的在正房东侧建有 “耳房”。正房南面开窗外糊
窗户纸。40年代以后多在窗棂上安上1块玻璃窗。住房多一明两暗,中间1间作厨房,东西对面
屋搭有对面炕。解放前大户建有四合院,如兴源朱家大院,下城子栾家大院,八面通史家大院,
筑有土打院墙,四周设有“炮台”。大院内多为土坯房,只有少数是青砖房。偏僻山村的住房
更为简陋,有许多是马架子,地窝棚。依山傍水以木杆支撑“人字”架,上敷以草,内搭锅灶
火炕,用空木做烟筒,谓之“马架房”。朝鲜族的房屋,一般矮小,房顶披以厚厚的羊草,
屋内搭满火炕,窗户房门合二为一。

  二、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房屋建筑有很大变化,各公社、大队普遍兴建卫生院(所)、
供销社、学校、社队办公室等公共建筑。随着农村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各大队又普遍兴修了拖
拉机库、工具棚、仓库及铁木、粮米加工厂等生产用房。主要建筑大部为砖瓦结构,一些牲畜
棚圈、仓库等建筑较为简陋。简易的马架房基本淘汰,新建房改为 4间,两间,一般为坯瓦结
构,砖瓦化住宅已在农村出现。公社所在地都兴建俱乐部和中学等文化设施。1964年下城子公
社建成1座360平方米的俱乐部,砖瓦混凝土结构,水刷石照面。

  三、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农村兴起建砖瓦结构住宅的热潮。一改传统的
坯瓦结构和陈旧的式样,八面通镇中山村、靠河村、四平村,80年代新建住房全部砖瓦化。磨
刀石大甸子村,全村166户60年代以前全部住坯草房,70年代有50%翻建成坯瓦房,只有 1所小
学校是砖瓦结构,到1985年底已有 44户(占全村26.5%)住上了砖瓦房。全县最偏远的共和乡东
升村,1985年已有3户盖了砖瓦房。

  新建农村新居,不仅宽敞,而且式样新颖,布局合理。过去土房一般不打地基,砖瓦结构
房屋地基夯砂子,筑钢筋混凝土地脚圈梁。建筑标准高,室内一般都是4屋1厨,有老少卧室、
客厅、天棚地板(或水磨石地面),压光墙面,设有土暖气、壁灯、吊灯、炉灶、镶砌瓷砖。室
外水刷石抹面,设雨搭、阳台,风格各异。

  全县农村建筑面积228.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80.2万平方米,平均每人居住面积10.2平方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