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销社第一节 供销商业 一、建立与发展
1947年 3月兴源区农民集资开办供销社,揭开全县集体商业的序幕。随着土地改革的深入,
全县各区相继成立供销合作社。县委遵照合作法规定,在县教育科1948年创建的教联合作社的
基础上,于1949年建立了穆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加强合作商业工作,县委抽调配备强有
力干部出任联合社的领导,并在首届社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推
选穆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监事会首届主任。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开展,经过宣传、教育,以入社
自愿、退社自由为准则,由农民集股投资为资金,相继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农村供销社。农村
供销社实行民主管理和例会制度,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干部由群众选举,职工由社员代表和
理事会、监事会推荐;一切重大问题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供销社的成立,迅速占领了农
村商品流通阵地,抑制了私商的盘剥,在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日益显示
了它的作用。广大翻身农民,积极热情支持这一新生事物,踴跃集股投资,使供销社迅速发展
壮大。1955年 1月根据供销合作社(店)点多分散,人浮于事,不便管理的现状,进行了整顿。
整顿后,全县基层供销社为19个,分销店29个,村社 7个。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
主义改造,农村的私营商业大多数并入供销社。从此,农村供销社成为农村中唯一的商业组织。
1958年10月执行“政企合一”的政策,县供销社与商业局合并,农村供销社直接受商业局领导
和管理,由两种所有制改变为一种所有制,购、销业务由各专业公司指导、经营。直到1961年
8月,重新恢复成为与国营商业并存的集体商业组织。1968年8月 1日,贯彻革命委员会一元化
领导的体制,供销合作社商业再次合并于商业革命委员会,并对社员股金进行清理,退还给入
社社员。从此农村供销合作社不再受社员群众的监督和管理;供销社的干部、职工由国家统一
分配,废止了原来由广大社员审核推荐的办法。1971年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再次分开。供销
合作社又逐步恢复民办性质,突出群众性、灵活性的特点;重新发展社员,吸收社员入股;恢
复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县供销社改为县供销社联合社,成为基层供
销社的经济联合实体。
1985年全县共有9个基层供销社,62个供销部,129个代购代销店。县城设生产资料、土产、
果品3个专业公司。这3个专业公司在穆棱镇分设3个批发部。全县营业面积 18 938平方米,附
属业务面积 4 898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5 725万元。自有资金3 572万元;社员股金79万元。
1985年销售额2 994.9万元,全年购进额4 607.9万元。共有职工1 040人。
二、农村生活资料供应
供销合作社建立以来,积极收购农村土特产品、废旧物资,增加农村经济活力。为了满足
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对生活物资、日用工业品大力组织供应。为方便社员购买,在全县
9个基层供销社、62个供销部都相应的设立了经营生活资料的专业柜台、组291个。供应对象开
始只限于入股社员。供应额较低,为了提高供应额,转向整个农村社员,随之面向社会。
1956年时,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供销社对工业品的供应量增加,人民生活需
要不断提高,经济生活用品的柜、组,越分越细,越来越多。进货渠道。对生活用品以县各三
级批发站为主,从县外进货是补短、补缺。1954年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凭票供应,针棉
织品的销量有所减少,一般投向化纤织品。1958年“大跃进”,开展了大购大销运动,为了完
成购销任务, 9个基层供销社扩大采购组织,增加采购人员,积极与外地联系,大力组织进货,
形成有货就进,只顾数量,不求质量,造成商品不对路,损失52.3万元。
1959年开始的 3年困难时期,市场有些商品奇缺,供应紧张,一度出现持币抢购风。为保
证社员对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实行凭票、凭证、特需、奖售等供应办法。有些品种的供应,按
照国营公司下达的办法执行。遂之供销社也出现了商品走后门的不正之风。1970年以后,货源
充足,逐步取消凭证限量供应,供求矛盾得到解决。1978年后,市场开放,百家经商,多种经
济形式并存,遂出现相互竞争的局面。1983年撤消了棉花、棉布、针棉织品凭票供应,市场繁
荣活跃,商业活动,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由持币抢购变为储币选购。实行各种形式的经
营承包负责制以来,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行多渠道、
少环节的购销活动。为争取竞争主动,满足农村市场需求,在调查市场变化,掌握经济信息,
了解需求的基础上,增加进货渠道,直接与工厂挂勾,采取按双方合同进货。经营品种由少到
多,1985年增加到2 092种,供应额达2 994.9万元,比1963年的355.5万元,提高 7.42倍;比
1973年提高228.4%,比1980年上升22.5%,1963年后22年累计利润完成1 061.3万元。
三、农村生产资料供应
1951年至1954年,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统一经营。八面通、穆棱两镇单独成立生产资料
批发门市部后,全县 9个供销社都设立了生产资料供应专柜。为了便于社员群众选购,把生产
资料摆放在显著位置,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2人,到1955年,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到75人。36年来,
供销社认真执行生产资料供应政策,不断加强和改进生产资料供应。
(一)新式农具、化肥、农药的推广 供销社建社初期,对旧式农具采取就地取材、就地加
工、就地供应的方针。农业合作化后,农村迫切需要新式和改良农具,供销社为满足农业生产
的需要,对旧式农具采取“提高先进、压缩落后、以修为主、添置为补”的方针,对新式农具、
化肥、农药采取“先技术、后供应;先试验、后推广”的原则。组织专业人员巡迥辅导,上下
结合,帮助农业社训练技术人员。50年代开始使用硫酸铵,是通过党委分配任务,投放肥料贷
款(简称肥贷),边宣传、边进行技术指导;由秘密试验到普遍推广。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药和机械品种的增多和新技术普遍推广,新式农具和农药的使用,逐渐为广大农民所接受。
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民对生产资料的供应要求是要适时,品种要新,数量要多。所以,此后供
应的农具、农械及零件、磷肥、饼肥、种子等品种和数量,逐年上升,成倍增长。1958年经营
达1 356种。1960年上升到1 868种,是经营品种最多的一年。1961年为支援农业发展生产供销
商业,还经营了马、驴、骡,对小型生产资料贯彻“前店后厂,修制并重,数量充足,价格合
理,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为补”的方针,实现以铁为主的犁、铧、锄头,以木头为主的有
犁耙、车、滚、股叉、扫帚、木掀等,农具修造成龙配套供应。70年代初,大办土化肥、土农
药、土机械,出现了同品种不同包装不同含量的农药和化肥。为了确保化肥的供应,县供销社
投资4.2万元与水泥厂、粮库3家协作,于1975年2月动工,1977年2月竣工,建成一条327.35米
铁路专用线。为支援农业发展生产,县生产资料公司积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对农药、化肥效
能进行实验,先后在福禄乡国光生产队、河西乡普兴生产队建立实验基地。在水稻化学剂除草
实验中,采用直播田喷雾法(敌稗加杀草丹)、毒土法(杀草丹加扑草净、杀草胺)解决了大面积
草荒问题。1979年普兴生产队解决草荒,水稻产量比1978年增产 33.6万斤,平均每亩增产147
斤。
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资料的供应量增加,时间提前,对象增多,起点变小,
选择性强,质量要好,包装要牢。供销社相应的增加了供应网点,充实保管员、营业员、技术
员,改革包装拆零供应,方便了一家一户购买。为了提高农业技术,生产资料公司开展与农民
签订农商合同,并建立一处农技咨询服务站。
(二)技术培训 为了推广和更好地使用新式农具、化肥和农药。1977年生产资料公司配合
供销学校,举办生产资料知识学习班10期506人次,对基层供销社专业人员培训6次,为农村社
队培训技术队伍 469人。并采用广播、黑板报、以会代训、现场练兵、巡迴辅导、技术讲座等
形式,广泛宣传用肥、用药和综合治理措施。印刷《生产资料技术手册》分发到农村。在开展
安全用药、技术辅导,做到了管卖、管用、管效果;服务到队、到户、到田;有典型、有资料、
有成果。
(三)主要品种供应量 50年代化肥主要处于试验推广阶段。1954年供应化肥 8 200公斤,
1975年供应25 450公斤,1972年供应86 950公斤,1985年达到242 600公斤。农药供应1 972年
128吨,1980年133吨,1985年为 91吨。薄膜供应,1980年98 000公斤,1985年为186 000公斤。
化肥、农药供应额1972年为122.8万元,1985年增加到500.9万元,比1972年提高308%,比1980
年提高将近1倍,1972年到1985年供应总额达4 071.1万元。
四、土特产品收购
农村供销合作社,对农村社员生产和采集、农付土特产品负有扶持、指导、收购任务。通
过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在增加社员收入支援工农业生产方面,供销社发挥了纽带作用。对农
村的养殖、种植、编织加工等产品,适时的进行收购。据统计1963年收购总额46.6万元,1978
年为668万元,1982年达1 243.4万元,1985年下降到845.5万元。
1962年至1964年,土特产品收购贯彻“主次兼顾、大小都收、统筹安排、各收其效”的方
针。收购的主要产品:晒烟110 000公斤,谷草1 372 500公斤,元皮3 232张,活猪3 609头,
鲜蛋、蜂蜜、中药材、木耳、蘑菇等超额完成了收购上调任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土特产品收购下降,1975年比1964年下降收购额11.8万元。1976年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开始上升
到482.3万元。1978年后,土特产品收购额逐年上升,1984年收购木耳71 550公斤,白瓜子28 975
公斤,小杂粮868 650公斤,豆饼 22 370公斤,创历史上收购最高纪录。各基层供销社增加收
购网点,配备技术、收购人员。并从外地引进繁殖、种植等优良品种。此后,山东蓬莱县的兔
种、海南岛的西瓜子、辽宁的三用高粮子种等,在全县推广并取得良好的效益。
为扶持贫困户发展土特产品生产,1958年来全县共投放扶持生产基金 115万元,解决贫困
户资金的不足。通过签订予购合同,促进了生产和收购;增加了社员收入,发展了商品经济。
穆棱县供销合作社1964——1985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五、废旧物资收购
收购废旧物资,是供销商业经营项目之一。收购种类繁多,废钢铁、旧棉花、破布、杂骨、
杂铜、破麻袋、废橡胶、以及牛马挠毛、头发、破废纸等57类,近千品种。50年代初,县供销
社为帮助广大社员增加收入,解决日常零用钱,组织全县供销社职工干部大力宣传利废的意义。
并于1952年各供销社普遍成立废品收购部,除收购废旧物资还收购畜产品、中药材等。1958年
全县掀起大搞废钢铁、废旧物资回收的群众运动,仅 20天的时间就收购废钢铁670 000公斤。
县供销社与抚顺矿务局订立了废钢铁销售合同。
1958年6月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对废旧物品收购和利用工作”的指示,把同年7月
7日周总理在广东新会视察时对多年来废旧物资回收工作与城乡春、 秋两季爱国卫生运动相结
合效果显著,变废为宝,既支援国家建设,又增加个人收入的理论为广大群众所接受。1964年
到1985年全县废旧物资收购额达4 760万元。收杂铜386 600公斤、废铝 100 150公斤、废钢铁
16 745 000公斤、废橡胶907 850公斤、废铝锡78 4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