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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知青商业

第二节 知青商业



  

  1978年以后,大批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待业。为解决这部分青年的就业问题,1980年 4月国
营商业系统首先在全县办起了农工商联合企业,一次就安置了待业青年 160人,青年农场、青
年饭店、小食部、百货、食品、烟酒、五金、医药、药材、食杂、服务部、自行车修理部、石
油供应站等商业店铺相继开业。从此,机关、工业、物资、交通、外贸、邮电、农业、畜牧、
水利、林业等系统也都办了青年商店、旅社、饭店、食品、贸易中心、摊床等集体商业。为繁
荣全县市场经济增添了新的活力。

  这些知青集体商业,房屋设备,均由各系统协助安排。流动资金,除县知青办按系统和办
店情况解决一部分外,银行在分配贷款方面给予照顾。在税收上,免征营业税一年,免征所得
税三年。

  国营商业的各批发部门对知青商业如同国营商业的零售网点对待,进货时紧缺商品合理分
配,一般商品任意选购,不做硬性搭配;进货渠道不加限制,可到外地进货,也可和工厂直接
联系进货,还可开展政策允许的议购、议销业务。各系统都选派有经商经验的人具体负责店铺
的经营管理。教育店员树立勤俭办店、以店为家的经营思想;建立民主管理和各项岗位责任制
度;开办财会、业务、商品知识等基本功训练,知青商业随着服务质量的提高,经营项目逐渐
扩大。本着勤进快销、薄利多销、经济效益高。工农商联合企业,第一年就积累2.5万元。1981
年全县知青商业为537户,从业人员7 482人。1985年发展到 915户,从业人员20 001人,资金
为19.9万元。大部分知青商业已从小集体改制为大集体,成为所属系统的附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