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副产品收购与供应 国营食品公司成立于1955年,开始对猪、牛、蛋、禽的收购工作。1949年全县农副产品收
购额12.6万元,1963年为166.6万元,1973年为483.5万元,1983年为 824.6万元,1985年达到
972万元。猪、牛、蛋、禽的收购量逐年增多, 1965年以前生猪收购,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
国营商业付给代购手续费。由于对生猪收购、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根据省商业厅指示,
1965年 10月生猪收购由国营商业直接经营,即生猪“一条鞭”经营。从此(派购、收购、加工、
销售、统一由国营商业经营), 国营商业在八面通、下城子、马桥河、穆棱镇设生猪收购站,
在兴源镇、磨刀石、河西设生猪收购组,加强了对猪、牛、蛋、禽的收购工作。生猪的收购量
由1964年的3 973头,到1966年猛增到10 078头,提高1.5倍;收购菜牛 74头、菜羊143只,家
禽 1 200只、鲜蛋40 050公斤。“文化大革命”的十年,生猪、菜牛、菜羊、家禽、鲜蛋的收
购量是逐年增长的趋势,1976年生猪收购8 080头,年库存801头。1979年生猪收购猛增至21 051
头,年库存 8 746头。随着市场的开放,个体经营肉食户增加,生猪、菜牛、菜羊、家禽、鲜
蛋收购逐年下降。1985年国营食品公司只收购生猪6 416头。
1955年以前,生猪、菜牛、菜羊、家禽的饲养处于自然发展,猪、牛、羊等肉食均由私人
屠宰和经营。国营食品公司成立以后,为支援农民多养猪、养肥猪,从资金、子猪、防治猪病
害方面给予扶持。1956年发放予购定金0.9万元,1957年发放2.1万元,用以解决养猪困难户的
资金。1978年至1983年,每年平均为养猪户解决子猪3至4千头。国营食品公司开始经营肉、蛋、
禽副食品店,购销相抵略有结余,市场供应充足,消费者可任意选购。1960年农业受灾,生猪
的收购数量相应减少,春节期间城镇每人只凭票供应猪肉 4两。为搞好肉食供应和改善人民生
活,对生猪生产和鲜蛋收购采取了派购方法,对出售给国家肥猪的农民实行奖售政策。为解决
市场需求,从1972年起出省采购白条猪,当年从江苏、浙江、山东、河北等省购入30万斤。由
于从外省调入猪肉价格较高,按国家规定价格出售,每斤亏损2至3角,全年亏损28.8万元。1985
年由外地购入白条猪103万斤,亏损28.3万元。从经营猪、蛋、禽以来供应额为4 137万元,政
策性亏损460.3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05万元。
几个年份农副产品(猪、牛、蛋、禽)购、销库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