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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度量衡制度的演变

第三章 标准计量

第一节 度量衡制度的演变



  

  民国初期,县内通用的度量衡,系沿用清末流传的尺、弓、秤、升、斗。社会上通用的丈
量器具,有木制或竹制市尺,一尺十寸(约33.3公分), 10尺为一丈,弓(标准弓、一弓为五尺
二寸,用丈量土地7 200弓为一垧)。路计量单位为里,一里 150丈;衡器有盘秤、杆秤两种,
计量单位为斤,一斤十六两。中东铁路计量单位使用俄制布度(一布度为 32.76市斤)。衡器有
10市斤,20市斤盘秤,50、100、300市斤杆秤,1、4、20市两的戥子。量粮食的器具有升、斗
(两种都是木制梯形容量,底小口大,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一石容积100立方分米)。

  伪满康德二年(1935年)实行度量衡新制,各业一律改用新器,统一 10进位。一市斤为0.5
公斤,取消16两旧衡器。此后,国际通用长度单位的米和衡量单位的公斤传入县内,与市制在
民间并用。

  解放后,县内普遍应用10进位的秤、市尺、米,工商企业部门已用天平、台秤,废止丈量
土地的弓和容量、升、斗。

  1959年,国务院公布《关于统一度量衡制度的命令》,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从此,县内
各业普遍用10进位的秤,市尺、和米尺,但机械行业是英制,公制并用。由于新的度量衡器陆
续上市,工商企事业部门所有衡器也在逐渐更新,计量普遍使用天平、案秤、台秤、地中衡,
机械工业部门则逐渐应用游标卡尺,千分尺等精密计量器具。

  1958年,八面通粮库技术革新小组成员石贵志研制成功自动售粮器,在八面通、穆棱粮库
应用;1959年又研制成功木制地中衡,是年自制3台,八面通、下城子粮库各装1台,很受农民
欢迎,参加全国财贸系统群英大会展览,展后留北京东郊国家粮库。

  1978年12月,中医处方用药、中药销售计量一律实行克、毫克计量单位,取消了两、钱、
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