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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末县衙

第二章 政府

第一节 清末县衙



  

  穆棱河近代开发始于清光绪七年(1881年)宁古塔招募垦荒和吴大澄试办屯田。

  光绪八年(1882年)于钓鱼台(今穆棱西南)设穆棱河屯田局。“九年正月改为穆棱河招垦局”
行以垦代治。光绪九年(1883年)招垦局移址上城子(今兴源镇)。“委员王州判国栋到荒经理其
事。未建公所;暂借卡伦旧房三间聊作办公之处”。招垦局置委员。

  招垦代治延续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宁古塔副都统置穆棱河分防知事,取代招垦局委员
行使行政权利,招垦代治结束。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分防知事厅,置分防知事、设房班、
捕营。

  宣统元年(1909年)建置穆棱县,行政机构沿袭旧制。宣统二年三月初八日 (4月17日)第一
任知县到职。同年四月,成立警察所、游巡队。宣统三年(1911年)五月,成立劝学所。

   穆棱河招垦局总理更迭表



   穆棱河分防知事更迭表



   穆棱县知县更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