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民政府 1945年8月9日,苏联红军进占穆棱县,伪满县、街、村各级政权垮台。
1945年8月 19日,一些伪职人员以维持地方治安为名在穆棱街串联成立“穆棱县复兴委员
会”。置正、副委员长3人。设6个部:总务部、复兴部、救济部、救护部、警务部、宣传部。
1945年 9月初,中国国民党牡丹江党务专员办事处,派员到穆棱县建政。10月成立穆棱县
国民政府,取代穆棱县复兴委员会,行使行政权力。县国民政府置正副县长,设6科1局:总务
科(文书、会计、庶务、宣传4股)、民政科(民政、地政2股)、实业科(农林、建设2 股)、教育
科(学务、教育、社会教育3股)、公安局(警务、司法、督察3股);县设保安大队。
1945年12月20日,为改造国民政府,中共穆棱县委派共产党员马朝德出任国民政府副县长。
1946年2月1日(除夕)穆棱县国民政府解散。
穆棱县复兴委员会委员长
穆棱县国民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