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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统一战线

第七节 统一战线



  

  一、机构设置

  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在第一届县委任期没有机构设置,县统战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兼管。1956
年12月,县委设置统战部,并任命干部(由宣传部副部长兼任统战部副部长)。1965年 3月,配
置专职部长。1967年 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统战机构撤销。其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核心组
负责。1979年 9月,县委恢复统战部,任命了部长。此后不断充实了工作人员,加强统战工作
力量。

  二、统战工作

  (一)对各界爱国民主人士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1946年县成立工商会 (1950年改组为县工商
联合会)。 这个群众组织从成立时起,以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振兴穆棱县工商业为已任。
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期间,爱国的工商业者绝大多数经受了考验。1956年,他们积
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走公私合营、合作化道路。历次社会主义教育和重要文献,都组织他们
学习。在学习中贯彻“自觉自愿、独立思考、自由辩论”的原则。目的在于提高他们的社会主
义觉悟,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
组织广大爱国知识分子和个体工商业者进行学习。使他们正确认识形势,正确处理好国家、集
体、个人三者关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积极贡献力量。

  (二)民族事务 县内有 8个少数民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朝鲜族和满族。新中国成立以来,
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民族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团结互助,共同繁荣以及
区域自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1952年县行政区划,在朝鲜族集中的普兴、更
新、奇景、平盛、牛心、共和、明新、南街等 8个村设置民族自治村。1956年春,在区划改革
时,建立了普兴和共和两个民族自治乡,配备了由朝鲜族任职的乡党委书记和乡长。

  朝鲜中学是1946年群众办起来的学校,1952年改制为国家办。这座学校,多年来为培养朝
鲜族干部,提高民族素质做出了积极贡献。1959年县委机关干部中朝鲜族占7.8%,回族占3.1%。
1982年全县干部中,少数民族占 12%。1984年全县党员中,少数民族党员占16.27%。历届县、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参加。1958年,金淑子(朝鲜族)被选为省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普兴村农民育种家朴三德(朝鲜族)出席了全国第一次科学大会。

  1980年以来,县成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尊重民俗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协助办好回民
饭店,回民内铺,保证回民“清真”供应;对回民“尔代节”、“古尔邦节”在食品供应方面
都做了特殊照顾;在殡葬改革中,尊重回民习俗,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八面通、穆棱两地划
出两块回民墓地。

  (三)宗教信仰 20世纪初,基督教开始传入县内。30年代初,向阳屯、马桥河等地有基督
教堂设置。向阳屯基督教置有长老。日伪统治时期,帝国主义的传教士曾到设置教堂的地方进
行传教活动。信教者,向阳屯多为朝鲜族,马桥河等地多为汉族 (新中国成立前的宗教信仰与
宗教活动详见社会篇)。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尊重人民宗教信仰,实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方
针,宗教真正成为新中国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信仰受到冲击,正常的宗教活动被取缔,教徒成了批斗对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重新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广大教徒恢复正常宗教生
活。

  (四)落实统战政策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对工商业者和爱国民主人士以
及广大知识分子一贯予以尊重,一视同仁。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他们的代表参加,有的还
被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统战政策受到严重冲击,在冤假错案中,
非党知识分子多达115人。1979年开始,落实右派改正政策,为 108名右派、101名中右分子、
3名反坏分子进行改正;落实投诚政策33人;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全部平反。